“《水浒传》下诱强梁,实起祸之端倪。胡定奏称:“《水浒传》,以凶猛为好汉,以悖逆为奇能,跳梁漏网,惩创蔑如。乃恶薄轻狂曾经正法之金圣叹,妄加赞美;梨园子弟,演为戏剧;市井无赖见之,好汉之名,启效尤之志,爰以聚党惩凶为美事,则《水浒传》实为教诱犯法之书也。”从顺治到同治,对违反《水浒传》禁令的处罚极为峻苛:“……如仍行造作刻印者,系官革职,军民杖一百,流三千里;市卖者杖一百,徒三年。该管官不行查出者,初次罚俸六个月,二次罚俸一年,三次降一级调用。”(《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五十八)然而,天下并未因此太平,咸丰皇帝特别可怜,1851年至1864年太平天国战争,1856年至1860年第二次鸦片战争,再加上期间发生的天地会,捻军起义造反,使得坐在龙椅上的咸丰战战兢兢,对《水浒传》的惧怕和禁毁也就更加严厉。
清政权以武力霸主中原,具有先天的不稳定性和不安全感。清人查禁小说的理由除了继承明人的:诲淫诲盗”之外,还有满洲贵族自己的理由。他们从维护满洲旧习出发,认为《水浒传》《西厢》一类小说、曲本会导致满人习俗的变化,是“诱人为恶”。乾隆十八年(1753),高宗下谕禁止《水浒传》的满文译本,说“似此恶之书,非惟无益,而满洲等习俗之偷,皆由于此。如愚民之惑于邪教、亲近匪人者,概由看此恶书所致”,因而必须将书版尽行烧毁。“如有私自留存者,一经查查,真伪该管大臣是问。”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