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文化论集》:
儒家学者虽然也说“金规则”,却不会从规则到规则,而是会强调规则是“仁”的具体呈现,所以,在具体的规则中体会“仁”的精神,或者把“仁”的精神落实到具体的规则之中,才是最重要的。儒家学者通常会以规则作为出发点,然后一路上行,一直说到“仁”的境界,非常喜欢赞美“仁”的普大和温暖。我的另一个观察是,尽管都是华人,倾向儒家和信奉基督教的人还是很难说到一起。儒家会强调“仁”的普遍性,同时认为基督教的一神教具有排斥异教的本性,因此不具有普遍性。而基督教背景的学者会说“上帝”全善、全智、全能,具有最大的普遍性,儒家的血亲伦理和爱有差等的观念才具有很大的历史局限性。彼此闹的不太愉快。
不管怎么说,孔汉斯所代表的“世界伦理宣言”运动终究不了了之,没有结果。后来,联合国开始转向推动“文明对话”。强调对话,是在承认文化差异的前提下鼓励不同文化之间进行沟通,是异而求通,而不是像“世界伦理”那样,在不同的文化传统中寻找共同之处,异而求同。“同”“通”一字之差,却意味着从高迈的理想转向真切的现实。确实,从现实的立场来看,“文明对话”显然比“世界伦理”更具有可推广性。
如果说,孔汉斯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伦理计划”代表着跨越文明界限、寻求普遍伦理共识的努力,那么,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就代表着与此相反的观点。亨廷顿在1993年发表了《文明的冲突?》这篇文章,他的主要观点是,在华约集团瓦解、苏联解体和两大阵营的对抗消解之后,意识形态不再是j中突的根源,而不同文明集团之间的冲突正在成为全球政治中最主要和最危险的方面。此论一出,顿时成为热议话题,反对和批评的声音喧嚣一片。虽然亨廷顿后来说,很多对他的批评都忽略了他文章标题中的问号,意思是他只是提出问题,并不是在主张,但是,他书中的基本术语,如文明的核心国家、文明的集结、文明的断层线和断层线战争等概念,还是凸显了他的重点在于强调冲突。李慎之先生曾经评价说:“‘文明的冲突’是一种说着说着就会自动实现的带恶兆的语言。”这话有点像民间所说的“乌鸦嘴”,意思是当“文明的冲突”被一再强调的时候,有可能真的在强化文明差异的意识时挑动起文明的冲突。或者,至少使文明的差异成为激起冲突的主导因素。
阿马蒂亚·森在《身份与暴力》中对亨廷顿也有点名的批评,当然他批评的不仅仅是亨廷顿。阿马蒂亚·森主要批评了两种人和两种观点,一种是所谓的“社群主义哲学家”,这种人和他们所代表的观点倾向于强调人的文化归宿和社群认同是命定的,人的文化身份不过是“被发现”出来,并且一经发现,就决定着人的身份认同。森批评的另一种人是所谓的“文化理论家”,这种人和他们所代表的观点“将全世界的人都按照不同文明分割开来.并将他们塞入彼此分离的小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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