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技术丛书: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理论与技术指南》:
(4)撰写并提交会商纪要或评估报告:将专家会商达成的一致性或倾向性意见作为评估结论,讨论中出现的重要分歧意见在报告中加以说明,以供领导进行风险管理决策时参考。
2.实施专家会商法时的注意事项
(1)专家人数不宜过少,以避免评估结果的偏性:专家讨论法应通过专家之间的充分讨论达成一致性或倾向性的意见。参与评估专家不宜过少,以免评估结果的偏性。对于日常风险评估,即使评估议题单一,内容简单,参与专家人数也不宜少于3人;对于专题风险评估,参与专家人数一般不应少于10人。
(2)参与专家要有代表性:对于日常风险评估,参与专家应能覆盖评估的主要内容或议题,并对相关评估内容、评估流程较为熟悉,所以人员应相对固定,即重点在于广。对于专题风险评估,参与专家应能覆盖评估议题的主要专业领域,且每个专业或领域的专家数量应当相对平衡,即重点在于全。如传染病应考虑流行病、临床医学、检验、病媒生物等专业。另外,还应根据评估传染病的疾病特点,具体考虑应邀请各专业哪些方面的专家,如临床专家可能涉及传染科、呼吸科、儿科或ICU等。必要时,还应邀请卫生系统之外其他系统,如动物疫病防控相关的专家参与。
(3)会商组织者及其注意事项:会商组织者是专家会商会成败的另一个关键要素。应选择在评估议题领域具有一定权威性的专业领导作为评估会商的组织者。为了保证讨论效果,会商组织者应注意以下几点:①根据评估目的,事先准备会商讨论要点提纲,会商过程中注意引导参与者围绕提纲进行讨论:②引导会商参与者在自由发言的基础上,就重点问题取得一致性或倾向性的意见和结论;③会商过程应指定人员详细记录;会商会结束前,会商组织者应就会商主要的意见和结论进行小结,并得到与会专家的认可。
(4)提高专家会商会议的科学性:虽然专家会商会不拘一格,但是会商组织方仍应在专家会商会,特别是日常风险评估专家会商会经验总结的基础上,逐步明确和规范评估会商的目的、内容、方法、步骤以及产生的形式。如果可能,应借鉴各种定性、定量风险评估的方法,逐步在评估会商中就可以规范化的内容形成辅助评估流程、评估框架或评估工具,使评估会商工作的科学性和评估质量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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