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如果说他内在地与其他躯体相联系,就难以理解其中的含义了。关联看上去是外在的(尽管我所观察到的行为说明了另外一些东西)。然而,我也可以认为,别人的感觉和思维都与我相同。那样的话,我可以通过他们的感官设身处地想象一下他们所体验的对象。于是那些对象构成了他们体验的一部分,或者说内在地与他们的体验联系在一起。如果他们看到的对象是不同的,那么他们的体验也有所不同。于是,当我不是将他们当作我体验的客体,而是将他们当作他们自己体验的主体时,我就自然而然地认为他们是由与其他人之间的关系构成的。<br> 第二,动力学——构成因假说。后现代的有机整体观认为,机器的有序化来自于其创造者强加给它们的设计,而有机体的有序化则取决于它们固有的或获得的习性和气质。在这种观点的基础上,他们提出了构成因假设。这种假设提出,分子、晶体、细胞、组织、器官和有机物所具有的特有的形式是由被称为形态发生场的特殊场所形成和保持的。这些场的结构是由与过去的类似系统有着密切关系的形态发生场衍生而来的;过去系统的形态发生场通过一种叫作形态共振的过程变为后来出现的类似的系统。<br> 形态发生场不是一个新概念。50多年以来,胚胎学家们和发生生物学家们都使用过这一词语,以此指能够使动植物从卵子中孵化,经过不同的胚胎阶段而发育成为特有的成熟形式的各种未知的构造和形成因素。人们认为,这些场不仅决定了生物形态的形成,而且决定了有机体的整体特性。例如通过它们在被破坏后的再生能力来体现这种特性。但问题在于,从来没有人能够说得清楚这些场究竟是什么,以及它们是如何运作的。相反,构成因的假设可使人们把它们(形态发生场)解释成为一种新型的物理场,它们可在试验中被探测到。<br> 构成因的假设提出,这些形态发生场的出发点,或日形态发生萌芽,形成了形态共振,而结构与这些形态发生萌芽相似的先前的系统是它的一个部分。这样,一个形态发生萌芽便被更高系统的形态发生场包围或包容其中,而形态发生场又造就或形成了向这种特有形态发展的过程。<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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