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苏特是伦奎斯特法院最迷人的大法官之一。他对先例的严格遵守,使他明显有别于其他几位由里根-老布什任命的最高法院大法官。最为重要的一点是,苏特已经接过哈伦大法官的衣钵,成为伦奎斯特法院中原旨主义、文本主义宪法解释方法最重要的反对者。
第一章 新英格兰的北方佬
学生时代的苏特喜欢聚会,也喜欢和许多聪慧迷人的女孩约会。而且,日暮时分,没有人能比他更快地丢下书本,点燃篝火,打开一瓶威士忌(通常是便宜货),发起一场可以是任何主题的对话。好几次他都半开玩笑地说,要回老家,边做律师边养猪。如果不考虑养猪这一点的话,应该说苏特已经遵守了他的诺言。
第二章 新罕布什尔州法官
在州法院法官任上,苏特以谦恭有礼、量刑严苛而闻名。但是,律师们认为:“如果你是一名罪犯,他正是你希望能够遇到的那个人。如果你被定罪,他量刑时不会手软。但你会得到一场公正的审判。那的确就是你所能要求的全部了。”
第三章 “隐形候选人”
唐纳森问马歇尔是否知道苏特大法官,马歇尔回答说:“不知道,从没听说过。”唐纳森表示,这名来自新罕布什尔的法官显然很可能会接替布伦南,马歇尔语出惊人:“我还是从没听说过他。从电视里听到他的名字时,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打电话给我的妻子:‘我曾听说过这个人么?’她说:‘没有。我也没听说过。’所以,我马上打电话给布伦南,因为新罕布什尔属于他的巡回区,”马歇尔指的是布伦南对第一巡回区负有监督职责。“接电话的是他夫人,我就问了她。她说:‘他也从没听说过这个人。’”保守派作家欣喜地预测说,随着苏特的上位,属于保守派的时间终于到来。
第四章 普通法大法官
最高法院的首个开庭期之后,苏特大法官明显地日益趋向自由派,此举更为可能的原因,是他对普通法实质理念的恪守,以及对遵循先例原则的重视。与斯卡利亚、托马斯,以及伦奎斯特不同,苏特不愿在缺乏重大理由时,对既有的先例作出否定或者实质性的修改--在意见书中,他再三地称这些先例是“既定的法律”。
第五章 宪法国家主义者
在最高法院的第一个十年行将结束,苏特大法官对1936年以来最高法院在经济领域的先例的恪守,已经牢不可破。他奉行1936年以后最高法院对国会权力的宽泛解释,强烈反对伦奎斯特法院多数意见对州主权概念的引用,在“洛佩兹案”等涉及联邦权力与州权冲突的案件中,这种州主权概念凌驾在了全国性权力之上。他也同样蔑视最高法院新近拓展的州主权豁免权原则,尤其是利用这项原则防止私人提起要求各州遵守最高的全国性法律的诉讼。
第六章 传统共和党人
依据1978年的“巴基案”先例,苏特大法官也乐于支持大学录取案、重划选区案和其他案件中的种族因素考量--对最高法院内外的保守派共和党人而言,这些判决是最富争议的界限之一。当他的大法官生涯迈入第十五个年头时,苏特大法官离最高法院中的伦奎斯特-斯卡利亚-托马斯一翼,以及那几位大法官的共和党保守派--还有任命这些大法官和他本人的总统们所秉持的司法目标,已经愈发遥远。
后记
每逢最高法院夏季休庭时,苏特便匆匆赶回他深爱的新罕布什尔,他的心神似乎在此飞升,返回华盛顿的日子渐趋临近时,又再日渐低沉。苏特对华盛顿的反感和对家乡的热爱,使他的一些朋友相信,一旦结束最高法院的十五年任期,可以获得全额退休金时,他或许就会认真考虑退休问题。
文献综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