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原罪与恩典》:
不过,为了使我在这个主题上的意思不仅为他所明,也为未读过我的《论自由意志》的人(这书无疑佩拉纠是读过了),以及不只没有读过我的书反倒读了他的书的人所晓,我必须从我书里摘引出他省略了的话,这些话他若是曾看过并在他的书中摘用,就不会引起我们之间在这主题上的任何纷争了。因为我在说了他所引用的那些话之后,马上就加以补充,道出任何人都会想到的思想,原话如下:“可是有些行为虽是由于无知,还是应受责备,被定为该得惩罚,正如我们在经上念到的。”在举了几个例子后,我进而说到人的虚弱:“有些出于必然的行为,也是应该受斥责的,有如一个人愿意行得好,却不能够。不然,何以经上说‘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①呢?”接着,在引用了《圣经》中类似的一些话之后,我说:“但这些话都是那些正从死的刑罚中出来的人说的。因为死若不是人的刑罚,而是人的本性,那么那些就不是罪了。”稍后些我又补充说:“因此,这刑罚乃是人所应得的。因此,我们也不应惊讶于,人要么因为无知而没有自由意志决定应做什么事,要么因为情欲习惯的阻挡(它由于有死之人的遗传,而在某种意义上嵌入了人的本性)而尽管知道应当做什么,也愿意去做,却不能够做到。一个人若是本可轻易地利用他的能力去做某事却不愿意,那么让他失去这能力,就是最公正的惩罚了;这就相当于说,有意不做应该做的事的人,失去了他在愿意时拥有的做的能力。每个犯罪的灵魂,都真会得到两个惩罚性的后果——无知、无能。由无知产生了使人蒙羞的错误;由无能产生了使人撕裂的痛苦。不过,将谬误当作真理,以致有意犯错误,且由于肉体束缚的敌对和痛苦而不能禁戒情欲的行为,这却不是人当初受造时的本性,而是人被定罪后所受的惩罚。然而,我们所谓行善的自由意志,当然是指人受造时的自由。”有人马上就提出反对意见,说上帝将无知无能的罪由原人遗传给他的后代,乃是不公平的。我对这种观点的回答是:“我简短地作答,告诉他们,保持沉默,不要埋怨上帝。若是没有一个人征服过错误与罪恶,也许他们的埋怨是有道理的,但既来了一位全在者,借着受造之物用种种手段召唤人事奉上帝,在人信时,教导他,在人望时,安慰他,在人爱时,勉励他,在人努力时,帮助他,在人祷告时,聆听他——不由自主地无知并不算你的错,无知时却不寻求才是你的错;不绑住受伤的肢体不算你的错,轻视愿意治好伤病的人才是你的错。”①我竭力用这样的话劝勉他们行义;我也没有让上帝的恩典落空,若没有这恩典,人现已暗淡无光的本性便既不能得光照,也不能得洁净。我们在这个主题上与他们的争论点就在于,我们不能用一种对本性的谬见,使显现于耶稣基督我们的主身上的上帝恩典归于徒然。在上面最后那段引语之后,我这样提到本性:“[‘本性’一词二义],一是人受造时无瑕的那个本性;一是由罪罚而来的我们生而即有的无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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