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为钢,1958年生,法律研究生,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公诉处处长,上海市优秀公诉人,上海检察业务专家,高级检察官。在《人民检察》、《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法学》、《政治与法律》、《上海政法学院学报》、《证据学论坛》等书刊发表文章数十篇,参与撰写最高人民检察院、上海市检察官协会、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及本院重点研究课题多项。
张少林,1968年生,诉讼法学硕士、刑法学博士,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副主任,上海检察业务专家,上海师范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在《法学研究》、《法学家》、《诉讼法论丛》、《证据学论坛》等书刊发表学术论文120余篇,多篇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刑事法学》、《诉讼法学·司法制度》转载。参与撰写最高人民检察院、上海市检察官协会、上海市人民检察院重点研究课题10余项。主要著作有:个人专著《刑事证据的运用》、合著《刑事证明方法与技巧》、《审查逮捕证据审查与判断要点》,参著《诉讼法专论》等8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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