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1895-1913年为第二阶段。
1895年的中日《马关条约》,规定列强有权在中国设厂制造,外国对华资本输出的门户洞开。随即便出现列强在华投资设厂办矿的高潮。以资本在10万元以上的外资厂矿为例,1840-1894年的50余年问,总计设立23家,按各家设立时的资本额计算,共763万余元;而在1895-1913年的19年间,就有136家设立,资本额共10315万余元。就资本额而言,后者是前者的13倍。
甲午战争后列强竞相向中国输出资本,加速了中国自然经济的分解,扩大了中国的商品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受民族危机日益深重的刺激,中国民众的爱国主义热情高涨,有识之士纷纷主张“设厂自救”,要求“抵制外货,自保利权”,掀起兴办近代工矿企业的热潮。另外,1901年后,清朝政府迫于形势,推行“新政”,除继续举办官办企业外,还奖励民间资本设厂,多少减轻了封建势力对资本主义发展的束缚,有利于民间资本投资兴办近代工矿业,也吸引了一些华侨资本投资国内近代企业。1912年中华民国的建立,更是有力地推动了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这种发展主要表现在,这一时期近代工矿业增长的速度和规模,比前一阶段有明显的进展。1895年,中国资本主义工矿企业的资本总额是2421万余元,到1911年,则增至10434万余元,比1895年增长了4倍多。在这期间,中国工业的发展,前后经历了1895-1898年和1905-1908年两个高潮。前者是与“设厂自救”呼声的高涨相联系的,后者主要是受抵制美货和收回利权运动的推动。特别是在第二个高潮的四年中,新设厂矿238家,投资总额6121万余元,发展速度和规模十分显著。其中民间资本企业的发展,尤为迅速。甲午战争前,民间资本共设厂矿53家,资本额470万余元,约占中国本国近代企业资本总额的22%。甲午战争后,则陡增至416家和8277万余元,资本总额所占比重由原先的22%跃升至77%。甲午战争后新设的民间资本企业,主要仍集中在轻工业。在416家企业中,纺织部门(包括轧花、纺织、织染、缫丝、呢绒、织麻等)占155家,资本额为2733万余元,均位居第一;其次是面粉工业39家,资本额703万余元;再次是榨油、火柴、卷烟等部门。重工业很少,燃料采掘、金属开采冶炼和金属加工三个部门相加也只有39家,资本额963万余元。
这一时期,中国城乡手工业的分化组合也趋明显。中国传统手工业历史悠久,门类众多。鸦片战争后,面对洋货竞销,它们各有自己的境遇,表现为兴衰存废并见的纷繁局面。金属冶炼业在中国起源很早,并一直是发展程度较高的传统手工业。但在这时,面对外国同类产品的倾轧,许多地方的金属冶炼业纷纷陷入困境,久负盛名的广东佛山镇冶铁业、安徽芜湖的炼钢业、江苏苏州的手工铁针作坊都产品销路锐减,生产规模剧跌。与金属冶炼业相比,洋货竞销对中国城乡手工棉纺织业的影响则比较复杂。因为近代中国的手工棉纺织业,实际包含两大部分,一是以“耕织结合”为主要特征的小农家庭手工棉纺织业,另一部分则是主要为市场生产的城乡手工棉纺织业。由于两者在生产性质和内容等方面的差异,外国商品竞销对它们的影响也各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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