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非政府组织的地位与作用的提升,必将推动非传统安全得到更好的维护。这种作用也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肯定,一些非政府组织如国际红十字会、人权联盟、大赦国际、国际禁雷运动、无国界医生组织等非政府组织及其领导人就因在各自领域所做出的贡献而获得过诺贝尔和平奖,有的还得过多次。在过去的一个世纪,国际非政府组织的数量也迅速增加。2004年,世界范围内的国际政府组织是7306个,国际非政府组织的数量则是它的七倍。这种蓬勃发展的势头,也说明了国际非政府组织越来越有用武之地。正如学者所指出的,“过去20年中非政府组织的影响不断上升,已成为一个显然的事实。”二、安全治理框架下非政府组织的角色
要了解国际非政府组织到底是如何维护非传统安全的,离不开安全治理这一框架。正是这一框架,给予非政府组织发挥作用的舞台。但这一舞台本身的“大小”和仍然存在的“设计缺陷”,又成为限制非政府组织作用进一步发挥的阻碍。
(一)安全治理与非传统安全
安全治理的核心词是治理。它不同于“统治”,统治主要是指政府通过命令、规范来实施的由上到下的权力行为,是权力的单向行使。治理则强调非政府行为体的参与、强调政府与其他行为体之间的协调、强调不同行为体之间的双向互动。正如全球治理委员会的报告中所指出的那样:“治理是个体和制度、政府和私人管理其共同事务过程中所采用的多种方式的总和。它通过一个持续的过程,容纳冲突或多元的利益,并使合作成为可能。它既包括被授权采取强制行动的正式制度,也包括人们或是同意或是认为最有利于他们的非正式安排。”
作为一种比较规范的理论范式, “安全治理”最早由埃尔克·克拉曼提出并加以阐述。她认为,不同行为体之间的安全关系传统上一直以联盟或共同体来界定,但是,那些用来安排越来越多的公共的和私人的安全行为体之间的合作网络既分裂又重叠,更适合用治理概念来描述。她指出,“自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安全治理概念已成为国际关系分析的新框架。该范式的支持者认为,我们正在见证一场全球政治的转变,即一体化和碎片化的同时推进,其结果是改变了国家作为国际事务首要权威与行为体的角色,因此危及到冷战期间发展起来的国家中心论这一理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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