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制定了《小企业会计准则》。2011年10月18日,财政部正式颁布了《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2013年1月1日起在全国小企业范围内实施。
《小企业会计准则》作为我国企业会计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以下鲜明特点:一是既以国际趋同为努力方向,又立足于我国小企业发展的实际。二是既保持自身体系完整,又与《企业会计准则》有序衔接。三是既满足税收征管信息需求,又有助于银行信贷决策。四是既确保行业上全覆盖,又抓住小企业常见业务。五是既抓住有利时机推动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又区别对待作出积极稳妥的实施安排。财政部发布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必将有利于加强小企业内部管理,促进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有利于加强小企业税收征管,促进小企业税负公平;有利于加强小企业贷款管理,防范小企业贷款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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