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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明清扬州盐官与扬州盐商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55404002
  • 作      者:
    徐顺荣著
  • 出 版 社 :
    广陵书社
  • 出版日期: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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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明清扬州盐官与扬州盐商》以史为叙,阐述了明清扬州的盐官设置、职能以及社会责任,翔实地叙述了扬州盐商作为中国封建社会晚期的商帮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产生、发展,达到鼎盛的,剖析了扬州盐商衰弱的历史客观、主观原因。《明清扬州盐官与扬州盐商》既解析了扬州盐商与明清皇权、官府之间官商勾结的历史事实,又客观叙述了扬州盐商在扬州及其家乡的社会经济发展中起到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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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明清扬州盐官与扬州盐商》:
  四、元代实行商运商销,两淮盐的产销量最大,运销两淮盐的扬州盐商盐务异常繁忙元至元十三年(1276),元军占领扬州,扬州从此归元朝统治。是年,元朝在扬州置江淮行省。元至元十四年(1277),元廷在扬州设立江淮都转运盐使司(又称两淮盐运司),隶属于行省,全面接收宋朝的淮南盐场,管理盐的生产和流通等盐政事务。
  元代两淮盐的运销方式主要是商运商销。
  商运商销有两种方式。一种称为行盐法,这是两淮盐运的最主要的运销方式。这种方式就是商人必须先到盐运司交钱购买盐引,然后凭盐引支盐、运输和销售。盐引是商人支盐、运盐和售盐的凭证。一张盐引可以支盐400斤。具体过程是:商人到盐运司先提出购买盐引的申请,然后交纳“正课”(规定的每引盐价)和各种附加费,领取盐引。盐引的正面填写盐商姓名和年月,盐引的背面有“墨印批凿:某路某客赴某场(仓)支查官盐一引重四百斤”字样并加盖盐运司印章。商人持盐引到指定的盐场(仓)支盐,经过核对确实,登记在册,并在盐引上加盖出仓批验印记后领取引盐。每引实际给称410斤,其中10斤供损耗用,每引盐分两袋验装。商人从场仓支取的食盐在运销过程中须经过两淮盐司设置的批验所(如真州、采石批验所)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盐引是否真实,盐袋有无超重,有无夹带私盐。商人在运输过程中引盐不能相离,否则即以私盐治罪。除盐引外,商人还必须携带“水程”,也就是运盐路线的凭证,这是在买盐时说明销售地点并由盐司发给的。盐运达目的地后,由所在地方官查明盐引、盐袋数目、号名,与“水程”相符,方许贩卖。盐卖毕后,商人必须随即退引,限五日赴所在官厅缴纳,并将“水程”同交。若违限不缴,则以私盐罪论处。商人退引后,地方官“随即涂抹,每季申解盐司收管”。
  两淮盐的运销除行盐法外,还有一种“入粟中盐”的形式。此法同于宋代的折中法,即商人在边地或政府指定的地方交纳粮食换取盐引,然后取盐贩卖。如元统一后,西北蒙古诸王起兵叛乱,元在北方边境屯驻重兵,为了解决边地军粮的供应,元政府便募民入粟塞下,“以江淮长芦盐引偿之”。
  当时,扬州成为了盐商集中的地方。盐商运至扬州东关的盐,“俱于城河内停泊,听候通放,不下三四十万引”。盐船高度集中密布,拥挤不堪,造成盐主不能照管,船户恣意侵盗,盐商无利可图,从而造成官府税收的减少。为缓和矛盾,两淮盐运使司鼓励盐商在扬州东关城外的沿河两岸赁买土地,“起造仓房,支运盐袋到场,籍定资次,贮置仓内,以俟通放。临期用船,载往真州发卖”。一些盐商非常富有,元人余阙在《青阳集》中写到他看到的盐商,“舆马之华,宫庐之侈,封君莫之过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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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前言
第一编
明清扬州盐官
一、明代扬州盐官
二、清代扬州盐官
明清扬州盐商
一、扬州盐商发轫于西汉,而不是唐朝
二、唐朝扬州盐商已成为取得盐籍的专业商人
三、北宋扬州盐商为手持盐钞的引商
四、元代实行商运商销,两淮盐的产销量最大,运销两淮盐的扬州盐商盐务异常繁忙
五、明代扬州盐商
六、清代扬州盐商

第二编
扬州盐商与清代皇权
一、封建专制社会官官相护,扬州盐商面对盐官及势要的盘剥,唯一之途是寻求权力更高的政治势力,借助皇权之力,披着“恩赏”的外衣,才能在封建官僚势力压榨下的夹缝中生存
二、在皇帝的关照下,即使平日里百般挤压扬州盐商的盐官们面对那些受过皇权眷顾的扬州盐商,也须行让三分之礼
三、扬州盐商深信拿出自己利益的一部分给皇帝,能换取更多的好处
四、扬州盐商捐输的主要对象是军需、河工、赈灾三类,此为中国古代社会的“大政”。从这一意义上讲,扬州盐商巨资捐输也是为朝廷、天下百姓分忧的回报社会之举
五、皇室年节、寿日、庆典、巡幸等方面所需资金,常以“备公”的名义向扬州盐商们索取
六、扬州盐商捐输之外的行为主要包括建义仓、建粥铺、赈济贫民等,时人称之为“善举”
七、在封建帝制社会背景下,扬州盐商常以捐输报效的方式向专制皇权主动靠拢献媚,这表明了盐商既是盐业经济上的特权者,同时也是封建政权的依附者,这是封建专制制度下官商群体的典型特征
八、乾隆皇帝对两淮盐务“三案”中的扬州盐商从轻发落,很明显的反映出皇权与盐商的微妙关系
九、对扬州盐商的报效行为予以“恩赏”,以赏赐官衔为主。因此,有清一代各类“红项商人”层出不穷
十、皇帝常常通过盐课的缓、免、带措施,来表现对扬州盐商的“优恤”
十一、清代皇帝针对盐商实行“加斤增息加耗等措施来增加盐商的利润,以换取自己的更大利润
十二、“帑币”——“万岁爷的本钱”,实为“高利贷资本”,是皇权对盐商的一种剥削,也是造成扬州盐商由盛转衰的主要原因
十三、清代扬州盐商与皇权之间的非正常“互利勾结”关系,既助长了社会买官鬻爵的风气,又助长了皇帝骄奢淫逸的风气

第三编
扬州盐商与扬州盐官
一、“视淮扬为利薮,是以借名求索”。扬州盐官以强制性勒索摊派的盐务浮费压榨扬州盐商
二、“官以商之富也,而腹之;商以官之可以护己也,而豢之”。扬州盐商挟资结交盐官,以求在封建官府的庇护下从事压低进价、短斤掺假、哄抬卖价的非法经营行为,谋取暴利
三、对于盐官的浮费勒索,两淮总商为了从中谋取私利,极力迎合、“假公济私”、“巧混侵吞”
四、扬州盐商与盐官换帖联姻,结成儿女亲家或姻亲关系
五、扬州盐商与盐官合伙办盐,形成利益共同体
六、扬州盐官成为扬州盐商非法经营的庇护者
七、扬州盐商与盐官以利益为纽带的相互勾结,严重败坏了清代官场风气
八、厘清官商关系,是走向法治中国的重要一步

附录一 汉代扬州职官表
西汉职官
国王
才日
太守
东汉职官
国王
太守

附录二 专商引岸
一、引岸制的沿革
二、引票引岸制度的形成
盐引票制概述
第一项 盐引之定义
第二项 引票之分类
第三项 引厅之紊杂
第四项 引商与票商之区别
第五项 票本之渊源
清末民初盐务积弊概况
附录三
附录四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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