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解读 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培训推荐用书》:
为核算除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经营支出以外的各项支出,中小学校应当设置“其他支出”科目,并应当按照其他支出的类别等进行明细核算。其他支出中如有专项资金支出,还应当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其他支出”科目属于支出类科目,借方登记中小学校发生的除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经营支出以外的各项支出,贷方登记各项支出的结转金额。期末结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三、业务核算
其他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所述。
(一)利息支出
支付银行借款利息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捐赠支出
(1)对外捐赠现金资产,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对外捐出存货,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对外捐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三)现金盘亏损失
每日现金账款核对中如发现现金短缺,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部分,报经批准后,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科目。
(四)资产处置损失
报经批准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处置存货,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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