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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著       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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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S  B  N:
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创新型私募基金业务操作实务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4979100
  • 作      者:
    曾波著
  • 出 版 社 :
    中国金融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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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曾波,民革深圳市经济委员会委员深国融前海金融管理公司董事总经理,四川资阳人,民革党员,民革深圳市经济委员会最年轻的委员。毕业于兰州大学金融管理学专业,先后任职于中国农业银行、华融融资担保集团、富昌金融集团等,有着十余载的项目投融资、金融管理咨询、私募股权投资、上市增发、并购重组、创新型结构化金融产品设计与研发等金融实战经验。荣获首届前海风云榜“年度创新青年”称号,被誉为“前海金融创新的新星”。2012年以独创性的“1+2+3+N”的管理模式成立深圳市深国融前海金融管理有限公司,主攻专业市场金融管理与私募基金。作为前海金融创新领路人、前海法制创新改革助力者,深国融公司2014年10月推出国内首只契约式私募基金暨“深创1号”科技品牌发展基金,备受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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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深创1号”是深国融公司创新的国内首只契约式私募基金,经过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备案登记、法律审核、托管发行,最终成功面市推广。其间,我们既饱尝了吃螃蟹的种种酸甜苦辣,也享受了来之不易的成功喜悦。深国融管理团队在发行这只面向一级市场的创新产品的过程中,在第一线的实践中积累了大量宝贵经验,随后,我们将2个月的工作成果整理成册,就有了这本《创新型私募基金业务操作实务》。《创新型私募基金业务操作实务》正是基于一种创新理念,在政策创新的大背景下,运用团队多年的资本市场实践经验,以“契约式”为突破口,为推动私募基金多元化发展、推动行业信用托管体制发展、真正助力创新创业中小微企业并保障所有投资者利益尽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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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创新型私募基金业务操作实务》:
  第六条划款指令
  甲方在本合同附件中应向乙方提供加盖甲方公章的“划款指令预留印鉴授权书”。甲方更换划款指令预留印鉴时,必须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向乙方发出划款指令预留印鉴变更通知正本,变更通知须加盖甲方公章。变更后的划款指令预留印鉴自乙方收到变更通知正本后并通过传真方式回函确认之日开始生效。
  新的划款指令预留印鉴生效之前,乙方所接收的加盖原预留印鉴的划款指令仍然完全有效。
  1.甲方的划款指令以传真件形式发送给乙方,划款指令必须载明下列内容:收款人、开户行、账号、金额、用途、预留印鉴、日期和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2.甲方的划款指令应与相关合同或文件一起交付给乙方,乙方进行形式审核后根据划款指令进行资金划转。对于来自甲方的划款指令,因属传真件,乙方仅对其表面一致性进行形式审核,即乙方只需确认划款指令要素(限于日期、金额、收付款账户名称、账号、用途)指向的交易内容符合本协议规定,同时确认划款指令上加盖的印鉴的名称与预留印鉴名称相一致、被授权人员签名与甲方发送的指令人员名单相应姓名相一致,审核无误后按照划款指令的要求及时执行,不得延误。对于甲方与划款指令一并提交的相关合同或文件,乙方不负审查义务。前述审查原则适用于本合同项下所有传真件。如有疑问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3.乙方除扣收结算费、账户维护管理费等银行费用外,不得在划款指令授权范围外从事相关资金划转活动,如乙方超越授权范围对保管资金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收益归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所有。
  4.甲方向乙方下达划款指令时,应确保保管专户有足够的资金余额,对超头寸的划款指令,乙方可不予执行,但应立即通知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5.甲方未将拟投资产品的相关合同或文件资料提供给乙方的,乙方有权对甲方相关划款指令拒绝执行。
  6.乙方应对划款指令依据本合同进行形式审核,对适当的指令应在规定期限内执行,不得延误。乙方发现甲方的指令违背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应当要求甲方改正或撤销,未能改正或撤销的,乙方应当拒绝执行,并有权向监管机构报告。
  7.因甲方原因造成传输不及时、未能给乙方留出足够执行时间、未能及时与乙方进行指令确认致使资金未能及时清算或交易失败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执行甲方发送的有效指令,资产管理计划财产发生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
  8.乙方根据本合同相关规定履行形式审核职责,如果甲方的指令存在事实上未经授权、欺诈、伪造或未能及时提供授权通知等情形,乙方不承担因执行有关指令或拒绝执行有关指令而给甲方或资产管理计划或任何第三方带来的损失,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资产管理计划财产运作的起始日
  1.在资产管理计划成立日前,甲方向乙方提供:
  (1)资产管理计划文件原件或加盖甲方骑缝公章的复印件;
  (2)与本资产管理计划相关的质押合同等复印件并加盖甲方骑缝公章。
  甲方对本资产管理计划文件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在资产管理计划成立当日,甲方应将募集资金足额划拨至保管账户,并向乙方提交:
  (1)划款指令的预留印鉴样本;
  (2)资产管理计划成立通知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管理计划成立日、初始资产管理计划资金)。
  资产管理计划成立日即资产管理计划财产运作的起始日。
  第八条本资产管理计划会计核算由甲方担任主会计人。甲、乙双方根据现行的资产管理计划业务会计核算办法,对本资产管理计划财产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第九条在本合同存续期间及合同终止前,甲、乙双方均应允许对方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正常工作时间对本资产管理计划财产进行监督、检查与审计,其间所发生的费用由聘请方承担。各方应为上述人员开展工作提供方便。
  第十条因管理本资产管理计划所产生的以下费用都从本计划财产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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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 分创新型私募基金业务操作指引
1 私募基金的设计
1.1 业务受理
1.2 业务初审
1.3 现场调查
1.4 业务评审
2 私募基金的发行
2.1 签约缴款
2.2 备案登记
2.3 落实担保、反担保措施
2.4 收费管理
3 私募基金的管理
3.1 封闭投资(即客户实现私募基金用款)
3.2 基金管理
3.3 基金解散及项目退出
3.4 业务档案归档
3.5 通用审批流程及其他

第二部分 契约式私募基金法律文书
4 私募基金管理合同
5 私募基金托管合同
6 合同附加
6.1 基金认购风险申明书
6.2 基金参与申请书
6.3 基金说明书
6.4 客户调查表
6.5 认购客户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附录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附录二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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