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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中央苏区社会保障研究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9748404
  • 作      者:
    黄惠运著
  • 出 版 社 :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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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社会保障,民生之本。中央苏区的社会保障政策与实践,是当今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重要渊源。《中央苏区社会保障研究》作为我国第一本中央苏区社会保障史的专题研究,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书中从社会保障条件、社会保障机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优抚工作、社会救助活动、社会保险政策、社会福利待遇七个方面系统梳理了中央苏区在特定历史条件下所进行的社会保障事业,并由此得出一些经验肩迪,对我国新时期开展社会保障事业,改善民生、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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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黄惠运,1962年生,江西吉安人,历史学博士。现任井冈山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教授,井冈山研究中心、庐陵文化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现代史学会理事。吉安市中共党史学会副会长等。主要研究方向:中国近现代史、苏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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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中央苏区位于江西南部、福建西部,全称为中央苏维埃区域,亦称中央革命根据地。中央苏区作为全国统一的工农民主政权,有直接管辖的连片区域,有军队和人民,除采取政权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及战争手段保家卫民、巩固政权外,还必须进行改善民生等各种社会建设。为此,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社会保障实践活动,有力地保障了根据地建设和革命战争的胜利进行。
  中央苏区社会保障工作是在井冈山、东固革命根据地和赣南闽西苏区的基础上展开的,红色政权的建立是中央苏区社会保障工作极为重要的社会历史条件。中央苏区社会保障工作也是在克服“左”右倾错误的情况下进行的,社会保障立法建设则是中央苏区社会保障的法律保障和政策依据。
  中央苏区社会保障机构,主要有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劳动部的劳动保护局、失业工人介绍局和经济评判局;内务部的社会保障管理局、优待红军家属局;土地部、教育部和国民经济部的有关下设机构等;红军部队的后勤部、供给部、兵站、医政局、保健局、医院、休养所等;工会、革命互济会等群团组织;中央防疫委员会、失业救济委员会、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抚恤委员会、中华赤色体育委员会、桥路委员会、山林委员会等。这些社会保障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没收、分配土地及房屋;整理耕田;办理义务劳动;帮助红军及其家属;救灾;优抚;实行《劳动法》;兴办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事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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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1875年,英国保守党主持通过了公共健康法。1905年,英国通过了“失业工人法”。1906年,自由党政府相继制定了“教育法”(1906年)、“退休金法”(1908年)、“劳工介绍法”(1909年)等社会保障法规,着手建立福利国家。1911年,英国又制定和通过了“国民保险法”,内容包括工人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等。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激战方酣之际,英国政府为了战时安定内部的需要,开始全盘调整和规划社会保障政策。1941年6月,经国会同意,英国战时联合政府设立“社会保险及有关的事业部会联合委员会”,聘请伦敦大学经济学院院长贝弗里奇为该委员会主席,主持调查全国原有的社会保障服务措施,并提出必要的改革建议。1942年11月,贝弗里奇提出“社会保险及其他社会服务报告书”(统称《贝弗里奇报告》)。报告书强调了政府统一管理社会保障项目的原则,建议政府通过扩大国民收入再分配来实施社会保障政策。①英国首相丘吉尔曾在战争胜利后,许诺要在英国建立一套“从摇篮到坟墓”的福利制度。1945年,英国工党上台就开始着手实行国家化的社会保障。1948年,英国首相艾德礼宣布英国第一个建成了福利国家。
  由于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大批应战参军的士兵成了国家的雇员,所以,战后伤残人员的安置,阵亡将士家属的抚恤等,都成了国家的责任,国家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必须强化领导。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欧国家社会保障发展的主要共同点是国家普遍地承担起社会保护的责任,并通过立法和行政机器对社会保障诸项目实行有效的组织、规划和管理。奥地利在联合政府领导下,社会保障由战后初期只能救济难民、安置战争人员的规模发展到20世纪70年代初期由14个大型社会保险机构、10个工业健康保险基金会组成的,包括各类社会保险、家庭政策、免费教育和食品补贴等项目的福利国家。正是由于合理地规划了社会保障,战后的奥地利在社会没有发生重大震荡和变革的情况下平稳地完成了向工业化的过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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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绪论
第一章 中央苏区社会保障条件
第一节 井冈山、东固和赣西南闽西革命根据地社会保障工作的初创
第二节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建立
第三节 在社会保障工作中克服“左”右倾错误

第二章 中央苏区社会保障机构
第一节 机构设置
第二节 机构职责

第三章 中央苏区社会保障基金
第一节 基金来源
第二节 基金使用

第四章 中央苏区的社会优抚工作
第一节 优待举措
第二节 抚恤资助
第三节 安置工作
第四节 优抚成效

第五章 中央苏区的社会救助活动
第一节 生活救助
第二节 教育建设
第三节 灾害救助

第六章 中央苏区的社会保险政策
第一节 养老政策
第二节 医疗政策
第三节 失业政策
第四节 工伤政策

第七章 中央苏区的社会福利待遇
第一节 节 假日福利
第二节 住房福利

第八章 中央苏区社会保障述评
第一节 中央苏区社会保障重要作用
第二节 中央苏区社会保障主要特点
第三节 中央苏区社会保障历史经验

结语
参考文献
项目在研期间科研成果简介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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