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聚集与区域经济协同发展研究》:
对于东部地区,由于大部分城市已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拥有丰富的知识和人才储备,因此东部各城市要充分利用其已有知识存量对创新的促进作用,积极推动创新的发展。这就需要加强对已有知识和人才的保护和重视,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进一步完善相关“知识产权保护法”和“人才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使知识主体能够更好地发挥对创新的促进作用。其次,推进企业与大学、科研机构“虚拟创新体系”的建立,充分重视企业在创新活动中的主体地位,积极引入国外先进技术,加强与科研院所等的合作,形成官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体系,积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同时保证创新的质量。再次,还要充分发挥高技术产业的聚集效应,加快实现以有效保护创新要素与创新资源为目标的聚集,并最终通过产业聚集来加以强化,通过产业聚集为创新资源的充分利用、创新能力的提高创造条件,提高创新产出。此外,东部各城市在大力提高创新能力时,要充分结合市场需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进行创新研发,注重研发成果与已有研究成果的有效融合,形成科学的区域城市创新体系,进而实现集成创新。
对于中西部地区而言,由于城市区域创新系统还处于起步阶段,城市的创新能力还有待提高,需要投入大量的资源,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因此现阶段的主要任务是通过政府及其相关机构对创新活动提供政策支持及资金保障,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的城市创新系统。在城市创新系统中,政府应充分协调各方利益主体的目标,调动一切可调动的社会资源,培育良好的创新氛围与环境,尝试建立市场化的创新机制,实现创新的整体发展,增强城市的创新能力。具体来说,首先,政府应该创造一个促进技术创新的内外部环境,建立和完善有利于技术创新的政策法规体系,为技术创新提供优惠政策、优越环境、优质服务,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的相关内容。其次,要面向国内外市场,加快风险融、投资业的发展,依靠银行借贷和多元化风险投资及证券市场,通过采用股份制的形式吸引国内外风险投资,加快建立风险投资公司,制定高科技企业优先上市的策略,以此保证科技企业的顺利成长。除此之外,高校和科研院所应充分发挥其创新主体作用,利用技术交易市场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增加具有高科技含量的科研成果产出。特别针对西部城市而言,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扩大西部地区的对外开放程度,实现创新主体的结构转型,进而推动西部地区创新驱动力由高校和科研院所向企业转移,努力实现从以模仿创新为主到以原始创新为主的战略性转变。同时营造有利于企业自主创新的城市文化体系,营造整个社会的创新环境,特别是应该发挥创新文化的积极作用,吸引中东部企业以及外资企业的进驻,大力引进先进技术及设备,有效实现及承接东部地区的资金与产业转移,实现城市创新系统的捷径化发展,提高城市创新能力。
总的来说,在发展城市创新能力、构建城市创新系统的过程中,政府、高校及科研院所、企业和中介机构四个主体紧密联系、相辅相成。在构建创新系统的过程中,政府应当充分发挥其第一服务主体的作用,从宏观角度协调各个利益主体、调动社会资源,提出以满足市场需求的创新要求,实现创新系统的协调良性发展。高校及科研院所是创新系统的核心,它为构建城市创新系统提供了动力要素及创新来源。企业是创新系统的主体,是保证创新系统有效运行的基础,它把高校及科研院所的创新成果转化为能给社会带来具体经济利益的创新收益,而创新收益会激励高校等科研组织开展新一轮的创新活动,因此必须重视企业这一基本经济主体的基础性作用。中介机构是创新系统有效运行的重要保障,是增强高校及科研院所创新能力的重要助推器,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动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引擎。因此,提高城市创新能力,构建城市创新系统,必须充分协调创新系统的四个主体,努力避免由于一方的滞后所导致的“木桶效应”。因此,应充分发挥政府、高校及科研院所、企业和中介机构四个主体的积极作用,实现城市创新能力的提高。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