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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
法律解释有效性概念的语用学阐释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62063100
  • 作      者:
    杨世屏著
  • 出 版 社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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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杨世平,男,1969年12月生,贵州省锦屏县人,1990-2005年在锦屏县人民法院从事专职审判工作,后从事律师职业,先后获哈尔滨理工大学工学学士学位、四川大学法律硕士学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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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法律解释有效性概念的语用学阐释》提出从语用学的视角研究法律解释的有效性,并运用语用学的方法整合现有的法律解释方法。意义理论和言语行为理论为解释学和语用学之间建立了一条隐形的纽带。将语用学方法引入到法学方法论体系之中来,尝试运用视角独到的语用学范式,对法律解释有效性的理论资源进行整理,呈现其既有的知识脉络的同时,审视其合理性,解释其历史局限性,并在此基础上着力于语用学的重建。其独创性地提出语用客观性理论,并在批判性反思的基础上实现创新性的新阐释,使得本书具有很强的可读性和启发性。作者通过发挥语用综观的效能,初步探讨了法律解释有效性的相互融贯的理论机制和实践路径,对于我国法律理论体系的完善及司法实践的推动都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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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本书的基本论述就是法律解释需要顺应法学方法论的语用学转向→以往的解释方法有缺陷→语用学方法可以克服这些缺陷,达到解释结果的有效性→语用学是研究语言之用和语言意义的学问,它可以为法学研究提供新的视野→语用分析方法的实践品质→(结论)语用学方法是法学研究尤其是法律诠释学和法律解释学的基本方法之一。为此,本书将在以下问题意识的讨论中依次展开:法学方法论的语用学转向;法律解释语用学转向及其语用学范式的证成;法律解释客观性及其超越;主体间性的客观性理论——语用有效性就是主体间性的客观性理论核心而又基础的概念;法律解释合法性及其语用学的重建;法律解释正确性和正当性的语用分析与重建;法律解释融贯性及其语用综观与构建。

  本书的内容概述如下:

  导论包括:论题的缘起和选题意义、研究的现状及其述评、研究思路和论文的概述与创新。

  第一章,法律解释范式的语用学转向。本章主要介绍法律解释范式的语用学转向。首先,介绍了语用学方法的基本内容与基本特征。本书认为法律解释在规范与现实之间的视域流转,衔接了规范架构和多变的生活经验。本章对法律解释的语用学转向进行研究,梳理了法律解释语用转向的理论渊源,通过介绍德沃金的法律解释理论,分析法律与语言的紧张关系和形式语用学的构建,探讨法律解释语用转向理论的演变。

  第二章,法律释客观性及其实现——语用学的进路。本章梳理了客观性的论述,以试图形成关于解释和支撑法律解释客观性的知识谱系,并在此过程中,对现有的知识谱系进行批判性的省思。本章的要点在于,第一节力图对哲学领域内的客观性进行清晰的梳理,介绍了哲学(形而上学)、逻辑学、语言哲学(语义学)领域的三种基本概念——语义的客观性、形而上学的客观性和逻辑的客观性的内涵、特征及其区别、相容、模糊、混淆以及遭际。第二节梳理了解释学领域的客观性概念与理论:第一部分分析了解释和语义学的主观主义、解释和形而上学的主观主义、解释以及逻辑上的主观主义;第二部分是对法律客观性理论的梳理:“程序客观性”和“中度客观性”;第三部分是对客观性理论的解构与重构。

  第三章,法律解释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及其实现。本章主要探讨法律解释的合法性。第一节研究的是法的合法性问题,本节对合法性概念、法的合法性,以及对于法律的形式和实质合法性进行了评价,并对西方一些关于合法性理念的研究(主要是韦伯和哈贝马斯的观点)进行了论述。最后,本节对法的合法性的语用分析理论进行了介绍。第二节研究了法律解释合法性问题本身。本章从两种对法律解释合法性的误解引入,批驳了将合法性与合法律性、合法性与合理性相混淆的现象,进而通过总结韦伯和哈贝马斯等理论学者对法律解释合法性的探讨来阐明这一问题的实质内涵。第三节研究了法律解释合法性实现的逻辑路径以及约束性架构,从历时性的角度将工具理性、价值理性和交往理性分别作为分析法律解释可批判性检验的准则,认为这种分析模式统合了实事求是的哲学认识和法律解释合法性基础的一致之处。裁判者应当在推导出任何法律结论之前,通过检验进程的理性化、依据的真实性和主体间合作的真诚度来判断话语诠释进程的合法性,把法律解释对应制度和事实的逻辑推理中对规范原意的追求,以及对解释结论在能够经受法庭或其他社会场域的批判性检验的条件的架构协调起来。

  第四章,法律解释的正确性与正当性及其实现。本章主要论述了法律解释的正确性及正当性问题。对正确性概念做了梳理,分别对哲学和法律解释中的正确性概念做了分析,指出法律的双重性质决定了法律解释的正确性诉求。并对当前法律解释中的正确性概念提出了反思,指出法律解释中的正确性问题其实就是有效性问题。正当性作为法律解释中的核心概念,长期受到解释学界的关注。而事实上,法律解释的正当性概念就是法律解释的可接受性。

  第五章,法律解释的融贯性及其实现——法律解释有效性的语用综观与构建。该章考察和梳理了法律解释的融贯性及其历史演变,具体包括:第一部分阐述了法律解释的融贯性及其特征、法律解释融贯性理论的历史演变(德沃金的整体融贯论和哈贝马斯的规范语用学)和对法律解释融贯性理论的反思;第二部分运用法律解释的融贯性理论,反思当代中国法律解释融贯性及其现状,尝试对当代中国法律解释的融贯性进行实证分析和学理检审,从而为当代中国法律解释融贯性的实现,找到切实可行的合理性路径。理论的价值体现在实践的运用,为此,本章在实证研究基础上,以刑事讯问笔录为例,以当代语用学(语篇分析法)模因和互文性理论为基础进行分析。笔者认为笔录不是口供,是记录者对话语模因的模仿和互文的引用结果。在整合现有的语篇分析理论与方法基础上,可以总结出对笔录进行跨语篇的策略性分析、衔接与连贯分析、模因和互文性分析、批评性话语分析方法,达到对笔录的含义和言语行为生成机制的正确理解。这种分析为笔录(作为语篇和语篇之间)的法律解释的有效性,如合法性和真实含义的融贯性提供一种论证方法,也为非法证据提供了一种排除方法。同时,该方法也适用于其他法律语篇分析,对于司法实践具有重要价值。

  本书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创新尝试:

  (1)在法律解释的客观性和有效性及其实现的研究上,独创性地提出语用客观性理论(主体间性客观性理论),进而彻底地取代了不彻底的“中度的客观性”,并基于中国情境现实,初步尝试性地提出法律解释有效性之“主体间性客观性”得以实现的目标、内容、影响要素、推理原则和实践途径。

  (2)在法律解释合法性和合理性及其实现的研究上,本书在批判性反思的基础上运用“规范语用学”范式,以工具理性、价值理性和交往理性作为分析法律解释可批判性检验的准则,探寻了法律解释合法性和合理性实现的逻辑路径以及约束性架构。

  (3)在法律解释的正确性与正当性及其实现的研究上,本书在批判性反思的基础上,通过语用学方法的运用,实现独创性的新阐释:首先,法律解释的有效性表现实际上就是言语行为的有效性。汉语学术界关于法律解释的正确性的表述实际上是泛泛之论,在语用学的视域里,法律解释的正确性就是作为言语行为有效性(四种具体有效性)之任一具体有效性的泛称。其次,关于法律解释的正当性问题,本书认为,在语用学视野里,就是法律解释之作为言语交往行为在解释语境中的可接受性。当代(中国)法律解释正当性的实现必须完成解释主体、解释方法、解释程序、生成语境的转变,法律解释正当性的价值在于其评价标准更科学,更有利于其稳定性的实现与和谐司法的建构。

  (4)本书发挥语用学的语用综观整合和沟通理性的效能,初步探讨了法律解释诸有效性的相互融贯的理论机制和实践路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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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内容摘要

导论

一、论题的缘起和选题意义

二、研究的现状及其述评

三、研究思路

四、本书的内容与创新之处

第一章法律解释范式的语用学转向

第一节语用学方法及其基本特征

一、语用学方法及其基本内容

二、语用学方法的基本特征

第二节法律解释语用转向的理论渊源

一、法律解释语用转向理论的演变

二、诠释学与法律解释的语用学转向

三、法律解释在规范与现实之间的视域流转

第三节法律解释的情境化理解

一、情境化地理解与解释

二、法律解释的视域融合

第二章法律解释客观性及其实现——语用学的进路

第一节法律解释客观性的生成与演变

一、法律解释的界定

二、法律解释客观性问题的提出

三、哲学语言转向后的客观性理论之新开展

第二节法律解释客观性理论及其建构

一、法律解释客观性理论综述

二、“中度客观性”及其局限

三、主体间性的客观性理论——语用有效性

第三节法律解释客观性的实现及其路径

一、法律解释客观性的目标和要素

二、语用推理的运用

三、实现法律解释客观性的途径

第三章法律解释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第一节法的合法性问题

一、对合法性的通常理解

二、法的合法性

三、西方对于法的合法性的若干探讨

四、合法性概念的语用学分析

第二节法律解释的合法性

一、法律解释合法性的两个倾向

二、韦伯对法律解释合法性的启示

三、哈贝马斯法律解释合法性理论

第三节法律解释合法性的实现

一、法律推理中的法律解释——工具理性

二、规则补阙中的法律解释——价值理性

三、判决效力中的法律解释——交往理性

第四节法律解释合理性研究

一、关于合理性概念的分析

二、法律解释的合理性判断

三、法律解释合理性的实现

第四章法律解释的正确性与正当性

第一节法律解释的正确性

一、法律解释的正确性理论及其演变

二、对法律解释正确性理论的反思

三、法律解释的正确性就是法律解释的有效性

四、中国情境下法律解释正确性的批判性反思

及其实现

第二节法律解释的正当性

一、法律解释的正当性概念

二、正当性概念在法学中的核心地位

三、法律解释正当性即法律解释的可接受性

第五章法律解释的融贯性及其实现——法律解释

有效性的语用综观与构建

第一节法律解释的融贯性及其历史演变

一、法律解释的融贯性及其特征

二、法律解释融贯性理论的历史演变

第二节法律解释语用融贯及其实现

一、当代中国法律解释融贯及其实证分析

二、当代中国法律解释语用融贯实现的路径

第三节法律解释融贯性实现的实证研究——对刑事

讯问笔录的语篇融贯性的分析

一、刑事讯问笔录进行语篇融贯性分析的必要性和

价值

二、刑事讯问笔录的特点分析

三、结合案例的刑事讯问笔录分析方法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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