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彬,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诉讼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曾先后任职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曾获得“优秀公务员”、“十佳兼职教师”、“调研岗位能手”等嘉奖,并为政府机关、公检法部门、科研机构进行授课指导。 2006年从事律师工作,参与办理了大量的诉讼案件和非诉讼业务,如广东科龙顾某案、中国农业银行上市法律服务、沧州化工集团破产重组案等。从业以来,曾担任多家企业和机构的法律顾问,如为阳光保险、青岛海尔、中国航空工业、安邦保险、首都经贸大学、北京现代汽车等企业机构,完成企业管控、业务审核、市场推广、资产重组、争议解决、风险防控等法律事务的处理。同时借鉴结合诉讼与非诉办案经验,推动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数据库、企业风险案例库等专业化数据库,编写企业风险防控等系列丛书。
曾静音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就职于北京市某人民检察院,担任公诉处副处长,专职办理各类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案件,曾获“北京市十佳公诉人”称号。从事律师工作以来,主要业务领域为刑事案件辩护及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参与办理多起在省市、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致力于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工作。
Email:zengjingyin@king-capita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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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有的法律风险中,最可怕、最致命的是刑事法律风险。如果企业高管涉嫌犯罪,不仅给个人,更会给整个企业带来“灭顶之灾”。
现实中,由于法律的界限不是很清楚,由于市场经济的环境不够成熟,有些人不经意地、不知不觉地陷入了某种犯罪。他并不是有意地触犯法律,也并不是有意地追逐个人或者少数人的非法利益,而是由于他不了解法律,把握不好界限,无意当中陷入了犯罪。这是可悲的……有人为了追逐某种不正当的经济利益,或者是某种权利,而利用我们的司法机关,利用我们的法治环境中存在的某些弊端,有意地将自己的经济对手、政治对手或者是个人利益的冲突者推向犯罪,甚至公然诬陷他人犯罪。这是更可悲的……
企业普遍关注法律事件的事后补救,不重视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对法律事务缺乏全面的管控体系和防范机制,极易导致法律风险甚至诉讼案件,而使企业遭受重大损失。
基于此,“京都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中心”历时八年,在处置各类法律风险和办理大量刑事案件的基础上,建立了刑事法律风险数据库、案例库、专家库,完善了刑事法律风险的识别、评估、控制等实施方案,打造了具有丰富理论与实践经验的专家律师团队,致力于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服务。
——京都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 田文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