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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资产阶级与中国近代经济及社会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5815251
  • 作      者:
    虞和平著
  • 出 版 社 :
    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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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虞和平,浙江宁波人,1948年生。1976年毕业于北京大学:1988年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获历史学博士学位。1976—2012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工作,1995年起历任研究员、博士研究生导师、副所长;1997年评为中国社科院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12年从中国社会科学院退休。现任宁波大学包玉刚讲座教授、华中师范大学特聘教授。
  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近代社会经济史、中国现代化史。迄今,已出版著作16种(含合著)、资料书6种、译著3种,发表论文123篇,共计自撰论著842万字。所著先后获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三等奖;第六届国家图书奖;第三届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二等奖;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2项):江苏省迎接党的“十六大”优秀读物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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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资产阶级与中国近代社会转型2:资产阶级与中国近代经济及社会》为《资产阶级与中国近代社会转型》第二卷。主要讲述资产阶级与中国近代经济及社会的关系。书稿从实业救国对近代中国经济现代化产生的重要影响、经济法规的制定、资产阶级的政府经济决策参与、商会的发展、中外丝商外交对中国丝业改良的作用、太平洋会议对中国经济外交的促进及战时工厂内迁的意义等方面。系统地分析了资产阶级在近代中国经济与社会中扮演的角色和作用。分析细致,研究深入;资料翔实。观点新颖.把资产阶级与近代中国经济与社会的关系全面地呈现给了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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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资产阶级与中国近代社会转型2:资产阶级与中国近代经济及社会》:
  近代中国的商事仲裁制度,由商会首倡,产生于清末,确立于民国初年,并从清末的“商事裁判所”改变为“商事公断处”。这一制度的产生和确立,是政府和商人之间互动和合作的结果,不仅是近代中国的商会制度从初创阶段进入成熟阶段的一个重要标志,而且反映了辛亥革命后中国司法制度的进步,以及商人和政府对司法制度变革的态度,也体现了商会商事仲裁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第一节清末时期商会商事仲裁制度的产生
  一、商会的商事仲裁职责及其现代性
  近代中国商会从诞生之时起,就有调解和仲裁商事纠纷的职责。清政府农工商部制定的近代中国第一个有关商会的法规-《奏定商会简明章程二十六条》,对商会的这一职责就有明确的规定。章程第15条规定:“凡华商遇有纠葛,可赴商会告知,总理定期邀集各董,秉公理论,从众公断。如两造尚不折服,准其具禀地方官核办。”第16条规定:“华洋商遇有交涉龃龉,商会应令两造各举公正人一人,秉公理处,即酌行剖断,如未能允洽,再由两造公正人合举众望夙著者一人,从中裁判。其有两造情事商会未及周悉,业经具控该地方官或该管领事者,即听两造自便。设该地方官、领事等判断未尽公允,仍准被屈人告知商会代为伸理。案情较重者,由总理禀呈本部,当会同外务部办理。”这些条规赋予了商会有独立调解和仲裁华商之间及中外商人之间商事纠纷的职责和权利。
  不仅如此,这些条规还初步体现了商会的商事仲裁制度具有一定的现代司法制度性质。有关章程中规定的“秉公理论,从众公断”,表明商会仲裁必须遵循公正论理和服从多数的平等、民主原则。关于商会仲裁与官府裁判关系的规定则体现了两者之间的互相监察关系。如果商会仲裁不公,当事人可申请地方官府重新裁判,反过来如果地方官府判决不公,当事人亦可申请商会再行申诉;由商会仲裁,还是由官府裁判,或重新裁判则由当事人自行抉择,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这些规定,使商会的商事仲裁制度从一开始就具有现代司法制度的精神,也可以说是中国现代司法制度的最早显示。
  如果说商部所颁章程的这些规定反映了政府对商事仲裁制度改革的目标取向的话,那么各商会仲裁商事纠纷的实际举措则体现了清末商事仲裁制度改革的社会基础和成效。由于传统的官府衙门在受理商事纠纷时敷衍塞责、拖延不决,使广大工商界和商会迫切希望能够自我独立调处商事纠纷。在商会产生之初,几乎所有的商会都在各自的章程中详略不同的规定了仲裁商事纠纷的职责,都体现了部颁章程中有关规定的原则和精神。如第一个成立的上海商务总会,在其前身上海商业会议公所成立时,就将仲裁商事纠纷作为主要职责之一,其章程的“追补负”一条规定:“商务中最要者,钱债一事,而地方有司往往视为细故,虽经控告,无非延宕了事……本公所有关商务大局者,不能不秉公与闻,以除积弊。如有亏负倒欠等案事,可曲谅其短,即邀集商董会议了结,固可省事息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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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清末民初资产阶级的实业救国潮流与经济民族主义

第一节实业救国与经济民族主义思想

一、郑观应的经济民族主义思想和"商战"论

二、实业救国思潮的经济民族主义色彩

三、实业救国论的理性化民族主义观念内涵

第二节实业救国与经济民族主义行为

一、实业救国的理性化民族主义行为取向

二、收回利权运动与实业救国的第一次髙潮

三、实业救国的成效与理性化民族的现代化意义

第二章资产阶级与淸末民初的经济法规制定

第一节资产阶级对制定经济法规的参与

一、 参与清末时期经济法规制定

二、 参与民闻时期的经济法规制定

第二节资产阶级参与经济法规制定的效果

一、政府与商会的合作和互动

二、 资本主义经济法规体系的初步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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