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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公司设立瑕疵法律问题研究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62063544
  • 作      者:
    张宗卿著
  • 出 版 社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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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我国目前尚未建立一套完整的公司设立瑕疵救济模式,现有的救济模式单一,救济理念存在巨大分歧,这种分歧导致我国学者对于公司设立瑕疵救济模式的选择存在巨大争议。本书通过对学者不同观点的梳理,并通过对《公司法》注册资本认缴制的变化进行分析,试图证明公司设立瑕疵原则否定主义救济模式赖以存在的制度基础已经不复存在,而原则承认主义救济模式既符合我国公司设立制度的发展方向,贯彻商法效益优先的价值取向,体现了企业的维持理念,又能够尊重瑕疵公司成立后业已形成的利益格局,体现了商事交易的外观主义原则,增强了交易的确定性。同时,通过强制性解散制度既可兼顾商法的公平价值理念,又可为公司设立证书的“终局性证据”效力提供了有益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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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公司设立瑕疵法律问题研究》:
  2.特许设立主义原则 
  特许设立主义,是指公司成立须经国家元首特许或由立法机关制定专门的法律,也称作元首特许主义或法律特许主义。特许设立主义起源于13世纪~15世纪,盛行于16世纪~19世纪的英国、荷兰等老牌殖民资本主义国家。这一原则的产生主要是为了矫正自由设立主义导致的公司滥设的情况,同时也是一些殖民资本主义国家在海外设立大型贸易公司的需要。如,英国在1844年以前设立公司必须经政府许可,这种公司被称为“特许公司”(charterd corporation),也可以译为“渣打公司”。英国1600年设立的东印度公司、1670年设立的哈得逊湾公司、荷兰1602年设立的东印度公司,以及1649年的英格兰银行和英国早期的公用事业公司,包括铁路公司、电力公司、煤气公司、自来水公司等,均依特许设立。在股份公司发展的初期,由于其资本规模较大,对国家经济的影响举足轻重,这一原则既可以避免滥设公司对国家经济的影响,又可以利用国家特许设立的信用稳定经济、控制商业风险。因此,不仅在欧洲,后来亚洲国家在股份公司设立的初期,也都不同程度地采用了这一原则。但是,特许设立主义原则主要的弊端在于对公司设立的限制过多,使得设立公司成为一种特权。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不断发展,投资成立公司的需求大量出现,这一设立原则不仅违反了平等原则,而且严重阻碍了贸易的发展,影响自由竞争市场的形成,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时代发展的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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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内容提要
绪论
一、问题的提出
二、学者观点
三、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四、研究的思路
五、研究方法

第一章 公司设立瑕疵之基本理论:概念、分类与边界
第一节 公司设立瑕疵概念与辨析
一、公司设立瑕疵概念界定
二、公司设立瑕疵与相关概念的辨析
第二节 公司设立瑕疵的分类
一、人的条件的瑕疵
二、物的条件的瑕疵
三、组织条件的瑕疵
四、设立程序的瑕疵
第三节 公司设立瑕疵的边界
一、公司设立瑕疵情形发生在公司设立过程中
二、公司设立瑕疵以公司依法登记成立为前提
三、公司设立瑕疵以违反强制性规范为前提

第二章 公司设立瑕疵的现状:实然与应然的冲突
第一节 公司设立瑕疵与公司法人健全人格的冲突
一、公司法人的意义与本质
二、国家干预与公司法人人格的取得
三、公司设立登记的效力与公司设立瑕疵的关系
第二节 公司设立瑕疵与商法价值理念的冲突
一、商法的价值理念
二、商法价值理念在公司设立制度中的具体体现
三、公司设立瑕疵与商法价值理念冲突之分析

第三章 公司设立瑕疵的成因:主客观的双重视角
第一节 公司设立瑕疵的主观成因
一、趋利避害的本质属性
二、有限理性制约
三、公司设立瑕疵主观成因的具体表现
第二节 公司设立瑕疵的客观成因
一、商法公法化的倾向
二、社会诚信体系尚未完善
三、公司设立登记制度的固有缺陷
四、公司设立瑕疵中成本一收益配置的异化

第四章 公司设立瑕疵的法律救济:不同法律制度的比较分析
第一节 普通法法系公司设立瑕疵的法律救济
一、普通法法系公司设立瑕疵的救济模式
二、普通法法系公司设立瑕疵的救济理念
三、普通法法系公司设立瑕疵的强制性解散
第二节 民法法系公司设立瑕疵的法律救济
一、民法法系公司设立瑕疵的救济模式
二、民法法系公司设立瑕疵的救济理念
三、民法法系公司设立瑕疵之人格否定
第三节 两大法系公司设立瑕疵法律救济之评析
一、普通法法系公司设立瑕疵救济的评析
二、民法法系公司设立瑕疵救济的评析
三、两大法系公司设立瑕疵救济理念之趋同化

第五章 我国公司设立瑕疵的法律救济:适用、评价与选择
第一节 我国现行公司设立瑕疵的法律救济
一、我国现行的救济模式
二、我国行政撤销救济模式的适用
三、我国现行救济理念的矛盾与分歧
第二节 我国设立瑕疵救济模式的评价及选择之争
一、我国行政撤销救济模式的评价
二、我国公司设立瑕疵救济模式选择之争
第三节 原则承认主义救济模式选择之理由
一、原则承认主义救济模式选择的法理分析
二、原则承认主义救济模式选择的法经济学分析

结论:原则承认主义救济模式之构建
一、原则承认主义救济模式的比较优势
二、原则承认主义救济模式的救济理念
三、强制性解散之诉的法律适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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