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产业:协同创新与治理现代化》:
1.网络文化产业规模比重亟须扩大
从基础资源来看,我国互联网普及率由2001年的18.9%上升到2014年的46.9%,互联网用户大规模增加,提供了网络文化产业发展的广阔市场。网络文化产业规模较之国际大都市纽约、伦敦、东京、首尔等,还存在较大差距。网络文化产业结构还需要进一步优化,从网络文化服务业增加值来看,虽然增加值规模持续在增加,但增长速度放缓,说明我国网络文化产业发展进入一个相对平缓的增长期。
2.金融与财政政策配套还需完善
金融与财政政策对网络文化产业的支持需要进一步的落实与完善。目前,大量的网络游戏、网络视频、网络动漫等领域的中小文化企业面临资金短缺的发展瓶颈,在实际融资运作过程中,银行缺乏更加适合网络文化企业产品特点的金融产品,规模小的网络文化企业由于无力提供抵押物而无法获得银行贷款资金,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这些网络文化企业的发展。
3.具有影响力的大型网络文化企业数量少、园区同质化竞争严重
虽然网络文化产业领域各个新兴业态的创新力强、发展迅速,但拥有核心技术与自主知识产权的网络文化企业数量较少,要塑造出一批在国内外网络文化市场具有极强竞争力的知名企业还有很长一段路需要走。此外,网络文化产业园区建设仍然存在同质化困境,科技与创意集群密集,但缺乏对各类文化资源的整合与差异化布局。同时,虽然外向型网络文化企业增多,但具有一定经营规模、竞争力强的网络文化企业总量还不多,网络文化品牌“走出去”的能力亟须提高、“走出去”形式亟需多元化。目前“走出去的”网络文化产品技术含量还不是很高、价格偏低,且主要局限在非主流国际文化市场,国际影响力还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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