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宪政史论》:
元老院由执政官或裁判官等高级长官主持召开。在元老院议事过程中,个人不能主动发言,只有在主持人的邀请下才能发言,发言顺序以资历为序。表决方法采用列队法,赞成者走到一边,反对者走到另一边。
元老院名为顾问机构,实为国家权力枢纽,其权限涉及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一切领域,而且往往起着决定性作用。从原则上说,立法权属于公民大会,但提交森都里亚大会的议案须经元老院预先审议,提交平民大会的议案须通过作为元老院代理人的高级长官提出,所以立法结果总是反映着元老院的意志。另外,在习惯上,元老院的决议人人都要遵守,实际上具有法律效力。在行政上,公民大会对高级官吏的选举必须事先取得元老院的同意,在职行政长官必须接受元老院的指导和监督,实际上行政长官出于敬重,对元老院往往言听计从。遇有危急情况时,元老院有权宣布国家处于非常状态、任命独裁官和采取紧急措施。在财政上,元老院有权编制国家预算,管理税收和国库,铸造硬币,制定经济法规。在军事外交上,元老院有权征兵、任命将领、奖励战功。宣战、媾和、结盟的权力名义上属于公民大会,但一切具体工作,如委派使节、谈判、建议的提出等,都是由元老院来完成的,而它的建议一般都能被公民大会通过,所以,元老院实际上控制着国家的外交权。在司法上,虽然执政官握有判处死刑的权力,但重大案件一般要组织特别法庭审理,而特别法庭的成员几乎都是元老院的元老。正因为元老院权力广泛而重大,被当时的一位外国使节形容为“众王之会”,西塞罗则称其为罗马共和国的“压舱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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