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汉名田制的兴衰》:
原因是在国有土地的管理中,官吏、豪强内外勾结贪污取利。西汉自开国以来,承袭着战国时代推行的以土地国有为主要特征的。国家授田制遗风,依然以政府的名义,控制着苑囿园池、山川泽沼、未垦荒田等相当数量的土地。尤其是汉武帝又强行收夺了工商业者的大批私田归政府所有,国有土地的数量在短期内严重膨胀。这些土地的经营方式如前述主要有两种:一是由官府任命农官直接管理,以官府掌握的刑徒、奴婢等为劳力来耕种,收获也全归官府;另一种更常见也更主要的方式,则是采取民间豪强经营大地产的方法,“假民公田”,收获由官、民分成共享。二者皆是由官吏直接插手土地经营,因而毫不例外地出现了主持其事的官吏大行贪污的问题。伴随着官田的扩大,此问题在汉武帝朝表现得尤为严重。特别是后一种经营方式,国家的税收是低税政策,官府所征较低租额与民间豪强转租土地时所收较高租额间存在着相当大的差额。这个差额就给主持其事的官吏提供了上下其手、肆行贪污的好机会。他们往往借官府行惠政假田与民的时机,将大批土地以极低的租额转让给豪强地主,然后由地主再以很高的租额租给真正的贫民耕作。此即《盐铁论·园池第十三》中贤良文学所提的“公家有鄣假之名,而利归权家”,租额间的高额差价,大部流入官吏与豪强手中,国家的低税惠政成了一纸空文。
贪官们肆无忌惮地破坏政策,如在武帝朝担任执政要职的田蚧占据大量田产。《史记·滑稽列传》还载有武帝乳母上书日:“某所有公田,愿得假倩之。”武帝曰:“乳母欲得之乎?”将公田赐予乳母。武帝乳母利用皇帝的私人关系,“假田”之后再转租给民众就有利。这说明武帝时期收取假田租税是低额的,再转租有利可图。
豪强地主随意使用农奴式的劳动力。《盐铁论·园池第十三》提到:“今县官之多张苑囿、公田、池泽,公家有鄣假之名,而利归权家。三辅迫近于山、河,地狭人众,四方并凑,粟米薪菜,不能相赡。公田转假,桑榆菜果不殖,地力不尽。其二,“地力不尽”导致贫民在耕种转租自豪强手中的公田时,不愿精心劳作,生产效率低下,出现“公田转假,桑榆菜果不殖,地力不尽”的现象。这两种后果又会使农民不堪剥削重负,容易流浪他乡,影响到社会稳定。桓宽要求直接“赋归之于民”,但没有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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