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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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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刑事和解制度专题整理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65320439
  • 作      者:
    孙春雨,王伟,朱超然编著
  • 出 版 社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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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孙春雨,男,江苏人,1990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2001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得法学硕士学位;2006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专业,获得法学博士学位。曾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工作。现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北京市检察业务专家,中圈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兼职导师、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研究生实务导师。出版专著《中美定罪量刑机制比较研究》等4部;编著《计算机与网络犯罪专题整理》;合著5部;副主编、编辑、撰写专业著作16部。在《政法论坛》.《法学杂志》、《人民检察》等刊物上发表论文93篇。
  
  王伟,男,河北廊坊人,1978年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现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助理。北京市检察业务骨干、北京市检察机关十佳调研能手。近年来,合著《刑事诉讼监督论》等检察理论专著4部,参与编著《附条件逮捕制度研究》等6部,在《人民检察》等刊物上发表论文30余篇。
  
  朱超然,男,1987年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得管理学硕士学位.英国国际政策硕士学位。曾在报刊上发表多篇法学、社会管理、企业管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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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刑法学研究总整理文库:刑事和解制度专题整理》简明扼要地概括了中国刑法学理论研究的实际状况,反映出刑法学理论研究的最新动态,揭示了刑法学术研究的前沿问题,既为刑法学理论研究提供了资料方面的便利,免除了研究者披沙拣金、查找适合资料这一皓首穷经的辛苦,又汇集各家学说,避免了研究者冥思苦想的观点却是前人已有之说的无谓劳动,从而有利于研究者激发学术思想的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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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刑法学研究总整理文库:刑事和解制度专题整理》:
  (三)完善和提升刑事和解制度研究水平的若干建议
  2011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对刑事和解制度首次在立法层面予以系统规定。但是,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中有关刑事和解制度的规定仅有3条,明显比较原则,很多重要问题并未被立法所吸收,况且再好的制度也有不断完善和健全的空间,对刑事和解制度的研究不应随着立法确认的完成而结束,恰恰相反,应当通过对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刑事和解相关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实际运作情况进行分析,进一步加强研究,提出立法完善建议。
  1.更加关注对刑事和解制度外部监督机制的研究
  在看到刑事和解制度优越性的同时,也要对其局限性有清醒的认识,一项制度的效果不仅在于其制度架构是否合理、有效,还要有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以保证其沿着应然轨道运行,以往对这一领域的研究比较薄弱,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中也未涉及,因此,应当予以重点关注。
  (1)检察机关应当对刑事和解进行监督。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一项重要内容,刑事和解作为一种刑事案件的处理方式,检察机关也有权对其予以监督。具体而言,针对侦查阶段达成的刑事和解协议,检察机关应当对协议进行有效监督,对达成和解当事双方的自愿性,协议有无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协议内容有无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等进行认真审查,如有违法情况,应及时否定刑事和解的效力,将案件纳入正常的诉讼程序。针对审判阶段达成的刑事和解协议,检察机关除了对其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之外,还应当对其有效性进行监督,视违法情况决定对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对于检察机关发出的检察建议,法院应当作出相应整改,并将结果反馈给检察机关。而对于检察机关开展的刑事和解工作的监督,应当更为严格。应当明确规定凡适用和解不捕或不诉的案件,都必须经过侦查监督部门或公诉部门集体讨论,分管检察长审批,重大复杂案件须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以保证案件质量,杜绝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对适用刑事和解不捕案件,应制作“不捕案件说明书”,以书面的形式向侦查机关阐明不捕的理由及原因,取得侦查机关的认同。对适用刑事和解不诉案件,应当公开办案经过、公开宣布处理结果等。适用刑事和解向法院提出从轻处罚量刑建议的案件,须经集体研究。还应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的作用,将刑事和解工作列为日常性检查和年中年底执法质量、效果考评的重要内容,对有代表性的刑事和解案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加强监督。通过办案公开,避免由于适用刑事和解带来不捕.不诉案件、从轻处罚案件办理过程中的不公正行为,防止权力的滥用和腐败的产生。同时,应当建立上级检察院的监督纠正机制,制定更科学的考核考评机制,使案件的处理更符合司法规律。对侦查阶段和解的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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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上编 研究述评
一、刑事和解制度的研究概况
(一)刑事和解制度研究的发展过程
(二)刑事和解制度研究的特点
二、对我国刑事和解制度主要理论问题的争论、观点和论证
(一)关于刑事和解的性质界定
(二)关于刑事和解的特征
(三)关于刑事和解应当遵循的原则
(四)关于刑事和解的结构
(五)关于刑事和解的模式
(六)关于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和对象
(七)关于刑事和解适用的阶段
(八)关于刑事和解的适用条件
(九)关于刑事和解的主持人
(十)关于刑事和解的启动程序和方式
(十一)关于刑事和解的一般程序
(十二)关于刑事和解的形式和内容
(十三)关于刑事和解的法律效力
(十四)关于刑事和解的履行与变更
三、对我国刑事和解研究状况的整体评论
(一)对刑事和解制度研究状况的总体评价
(二)研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三)完善和提升刑事和解制度研究水平的若干建议

下编 代表性论文精选
西方国家刑事和解理论与实践介评
刑事和解的价值构造及中国模式的构建
刑事和解初探
刑事诉讼的私力合作模式——刑事和解在中国的兴起
刑事和解与刑法价值实现——一种相对合理主义的解析
我国刑事和解实证分析
刑事和解管见和实证考量

附录 论著索引
一、著作
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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