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4碎尸案凶手果真性格残忍吗
进入昭和三十年代(1955—1964年),随着战后经济复兴,东京都内建起了很多独户住宅。然而,与现在相比,当时的房屋质量十分粗糙。
在家中杀人后,掀开榻榻米在地板下挖个洞就埋了。不行的话就把尸体切成一块一块的,用粗草席包好,骑上自行车丢到荒川或隅田川里。
直到尸体腐败浮上水面,才被人发现。这在当时是一种固定模式。死者身份得到确认后,案件才有可能顺利告破。但出人意料的是,这类案件的凶手大多都是女性。女性给人的印象一向是柔弱、单纯而又美丽的,但另一方面,也有人说她们既残忍又冷酷。那么,果真是因为生性残忍才让她们走上碎尸这条不归路的吗?近来,带有外廊的旧式住宅越来越少,公寓之类的钢筋混凝土式集合住宅则逐渐增多。若一直把尸体放置在屋内,很容易就会被从门口路过的邻居看到,而且尸体腐烂的臭味也会暴露自己的罪行,所以案犯必须得把尸体丢掉。1994年发生的美容师碎尸案即是如此。
一般来说,案件发生到凶手归案之间的这段日子,需要我们这样的专业人士临时担当评论嘉宾。那次也一样,十天左右的时间里,我和其他一两位评论嘉宾一起坐在摄像机前,带领观众分析案情、推测凶手。女性被害人被分尸。从犯罪心理学来看,凶手应该是残忍、对死者怀有巨大怨恨、心理变态的人,而我却从前监察医生的角度出发,结合自身工作经验,提出自己“并不这样认为”。主持人感到非常惊讶,追问我这样说的原因。
于是我便向大家作了如下解说。这起案件中,凶手将尸体切成碎块后装到小塑料袋中,分散地弃置在包括高速公路出入口垃圾箱在内的三十余个地点。看到被切成这样的尸体,大概任谁都会觉得凶手一定是那种极度残忍、对死者怀有巨大怨恨、心理变态的人。
事实上令人意外的是,这类案件的凶手大多都是女性。要知道,杀人之后,如何处理尸体立刻成为最最棘手的问题。一具完整的尸体非常沉,搬运过程中也很容易被人发现。与此相对,切碎的尸体既便于搬运,又便于丢弃。凶手若不能尽早毁尸灭迹,罪行就会败露,面临牢狱之灾的风险就会越来越大。因此,对于没多少力气的女性凶犯而言,选择分尸并不奇怪。凶手并非因为生性残忍,或者为了报仇,单是把对方杀死了还不过瘾才选择分尸,而是因为内心焦虑不安,张皇失措,才出此下策。就像发生火灾时人们往往可以爆发出惊人的力气一样,凶手在当时的情境下,下意识地作出了可能连自己也不曾设想的残忍行为。或者说,正因为这一切必须靠一个女人自己来完成,所以才一不做二不休最终走到了分尸这一步。节目结束后,制片人找到我说:“全国各地来了好多电话找您。”我非常惊讶,问道:“难不成我说了什么带歧视性的话了吗?”“不,不是这样的。”制片人解释说,因为是下午播出的综合娱乐节目,观众中有很多家庭主妇,是她们打来的电话。她们纷纷表示:“虽然上野医生的看法与其他嘉宾不同,但不知为什么,觉得他的看法很有道理。希望在明天节目中也能看到他。”原来如此。这件事再一次告诉我,与单纯死记硬背课本上的知识相比,以一线实务经验为基础的解说更能令人信服。那之后过了十天,死者的一位女性同事被逮捕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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