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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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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转基因食品的国际法律冲突及协调研究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1877536
  • 作      者:
    陈亚芸著
  • 出 版 社 :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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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陈亚芸,女,(1984~),籍贯湖南湘西,法学博士。2001~2005年,武汉大学外语学院英语专业本科;2005~2007年,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专业硕士;2006~2007年,南京大学霍普金斯大学中美文化研究中心交流访学;2008~2012年,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专业博士;2007年至今,河南大学法学院助教、讲师;2013年7月获资助赴荷兰海牙国际法院暑期班交流访学。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公法和欧盟法。主持国家社科青年项目一项“国际法视域下中国转基因食品安全立法困境与出路研究”(13CFX109)。参与国家社科和教育部课题多项,包括:2009年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WTO《农业协定》与我国农业国内支持法律制度研究”(09CFX066);2011年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中国—东盟能源安全合作法律问题研究”;2011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欧盟对外关系与中欧关系的和谐发展”;2011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WTO体制下中国文化政策法规的困境与出路”;2012年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贸易自由化背景下我国文化产业政策法规的发展与改革研究”。在《现代法学》、《法学评论》、《欧洲研究》、《国际论坛》、《德国研究》等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20余篇。同时,担任中国欧洲学会欧洲法律研究会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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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本书深入讨论转基因食品国际法律冲突和协调,从差异背后的人权价值选择出发,着重分析欧盟和美国间、WTO与《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间、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间转基因立法的差距,并提出了协调路径构想。落脚于中国转基因食品立法实际,建议出台专门转基因食品安全立法,立法原则应以科学原则为主并注重风险预防和管理,在具体规则设置上需要强调环境释放监测、完善强制标签制度、强化上市审批和产品召回制度、构建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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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转基因食品的国际法律冲突及协调研究》:
  (一)EU关于预防原则的规定及实践
  第一,法律基础。
  欧盟预防原则最早源于20世纪70年代联邦德国环境法,后来逐步演变为欧洲国家间原则。德国环境法对欧盟预防原则产生了重要影响,德国对酸雨导致的环境破坏表示担心,当时国际社会未对酸雨的破坏作用达成科学一致意见。1976年德国环境政府报告指出“环境政策不仅是消除现实破坏和威胁,预防原则要求对自然资源进行预防保护”。20世纪80年代欧盟环境立法发展迅速,预防原则适用广泛,德国为主要的推动者。英国出于成本的考虑较为排斥预防原则在环境领域的适用,即便如此,虽然发展缓慢但是环境政策仍然朝着预防原则方向发展。1999年工党政府解释了预防原则,标志着其向欧盟预防原则靠拢,指出并非严重危险尚未发生就可以坐以待毙不采取任何措施。作为预防原则积极推动者和被动接受者的缩影,德国和英国纷纷和欧盟保持一致,预防原则最终被纳入欧盟法律体系并成为环境及其他领域政策制定的重要指导原则。
  1979年欧盟出台新化学物质测试指令,首次明确规定了预防原则。1992年《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对风险预防原则在基础条约层面予以正式确认,环境标题项下第174条第2款指出“欧盟环境政策的目的在于,在充分考虑联盟各地区情况多样性的前提下实现对环境的高水平保护。该政策应基于预防原则,以及下列原则:采取预防行动、优先处理破坏环境的源头,以及谁污染谁付费”。20世纪90年代爆发了疯牛病、二哑英等食品安全事件,1997年欧盟出台了《食品安全绿皮书》,规定了其主要目标:确保公众健康安全及消费者权利、确保商品在单一市场内自由流通、使立法建立在科学依据和风险评估基础之上。2000年欧盟委员会《食品安全白皮书》确立了“从农田到餐桌”食品安全管理体制,其中专门提及了食品安全政策将建立在预防原则之上,风险管理中应积极采取预防措施。2000年欧盟委员会颁布了预防原则通讯,专门分析了预防原则在国际法中的地位、在欧盟法律体系中的作用、构成要素以及适用指南等。该通讯区分了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前者为科学范畴后者为政策制定范畴,明确了预防原则为政策制定重要的考虑因素,其后也多次成为欧盟法院和初审法院审理相关案件的法律依据。
  第二,根本特征。
  首先,适用范围广——从环境领域逐步扩展到其他领域。
  与国际法上预防原则的发展趋势一样,预防原则最早为处理环境问题的一项原则,随着实践的发展其理念被逐步适用于其他部门领域。《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第174条第2款明确规定欧盟环境政策应建立在预防原则之上,并未明确提及适用于其他领域。2000年欧盟委员会关于预防原则通讯第3段明确指出“虽然基础条约并未规定预防原则适用于其他领域,实践中其适用范围远超出了环境领域”。疯牛病等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促使欧盟重新审视食品安全政策,将预防原则适用于食品安全监管领域。2002年生效的《食品安全白皮书》明确规定了欧盟食品安全政策将建立在预防原则之上,具体而言,预防原则将应用于风险管理决策之中。欧盟法院和初审法院都曾在案例中支持了欧盟机构采取预防措施的合法性,这些案例涉及环境之外健康等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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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前言

第一章转基因食品与人权实现的冲突

第一节转基因食品与食物权

第二节转基因食品与健康权

第三节转基因食品与环境权

第二章欧盟和美国转基因食品立法冲突

第一节欧盟和美国转基因食品立法冲突体现

第二节欧盟和美国转基因食品立法冲突原因分析

第三节欧盟和美国转基因食品立法冲突的影响

第三章WTO与《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转基因食品规则交互影响和冲突

第一节WTO与《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交互影响

第二节WTO与《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冲突的体现

第三节WTO与《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冲突的原因

第四章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转基因食品立法博弈

第一节发展中国家转基因食品技术和立法现状

第二节欧盟和美国争取发展中国家支持动因、体现和效果

分析

第三节欧盟和美国转基因立法差异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

第五章转基因食品国际法律协调之构建

第一节转基因食品国际法律协调的必要性

第二节转基因食品国际法律协调的可能路径

第三节转基因食品国际法律协调具体路径

第六章中国转基因食品现状及立法构想

第一节我国转基因食品现状及总体态度

第二节我国转基因食品立法现状及不足

第三节我国转基因食品立法构想

结论

参考文献

后记仰望星空与脚踏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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