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检察官学院全国预备检察官培训系列教材(8):控告举报检察业务教程》:
1.有利于领导决策。领导决策的主要来源有两个渠道:(1)自身的调查研究;(2)各种信息的反映。控告检察部门通过对从信访渠道捕捉到的信息情况进行甄别、梳理和综合分析,把有倾向性、地区性、政策性和共同性的问题及时反映给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为领导机关决策、指导工作提供依据,促进相关问题的解决和相关工作的开展。
2.有利于打击和预防犯罪。控告检察部门通过受理控告、举报和申诉,承办、交办和督办涉检信访案件以及转办移送涉及民事、行政、党纪、政纪问题的群众信访,能够及时地发现各类犯罪线索和有关部门工作的漏洞。
3.有利于检察机关改进工作。实践中,控告检察部门受理的信访内容比较广泛,既有对检察人员违法行为的控告,也有对公安、法院和检察机关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既有对现实问题的求决,也有对检察机关执法能力、执法水平的抨击,这些信访内容是综合情况反映的基础和原材料。控告检察部门把有价值的信访信息反映给有关领导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各内设机构,有助于这些机关和部门及时了解执法状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
二、控告申诉举报信息的分类及特点
1.动态性信息。这类信息是对于控告申诉举报信息的共性或特殊性的反映,是对一定时期的控告申诉举报信息进行系统总结、归纳,得出的有关社会发展及社会状况的信息。
2.专题性信息。专题性信息是对于某一类控告申诉举报信息进行整理而形成的集中表达特定问题的信息。专题信息通常与调查研究相结合,必要的时候,还附有一些切实可行的对策或建议,可以供领导、社会管理人员进行决策或者制定大政方针时使用,或者供研究人员进行研究时参考。
3.综合性信息。综合性信息是把某个时期的控告申诉举报信息进行综合而形成的信息,通过综合信息可以反映出某个时期的全面情况。
4.预测性信息。这些信息是关于控告申诉举报信息反映出的一些苗头性的信息,可用于对将来的事件或情况进行预测。
5.执行法律、政策的反馈信息。从这类信息中可以发现执行的具体情况以及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
三、控告申诉举报信息的处理
控告申诉举报信息的处理是指对举报信息的收集、筛选、加工,把分散的、零碎的、不系统的举报信息,加以概括,使之有序化、系统化,再以适当形式传递给特定的对象。这一过程大致可以分为收集、加工、储存、传递4个基本环节,另外还包括反馈等活动。
1.控告申诉举报信息的收集。控告申诉举报信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收集:一是通过来信、来访和举报电话、网络、传真收集信息;二是通过审查办理控告申诉举报案件收集信息。如通过初核,将个别的典型案件信息进行整理,加以综合分析,从中归纳出有共性、倾向性的问题。
2.控告申诉举报信息的分析。控告申诉举报信息的分析是一个对控告申诉举报信息进行整理提炼的过程。在对原始举报信息进行整理的基础上,才能形成反映社会情况和社会动态的控告申诉举报信息。这一过程需要对原始信息进行挑选,对同类信息进行归纳总结,对特殊信息进行优先处理,对控告申诉举报信息进行概括,等等。
3.控告申诉举报信息处理的要求。进行控告申诉举报信息处理应当符合一些基本的要求,这些要求可以归结为:敏锐、迅速、准确、传递对路、注意保密。敏锐,是指对控告申诉举报信息处理感觉灵敏,可以迅速而直觉地从大量控告申诉举报信息处理材料中发现有价值的信息。只有敏锐才能及时地发现和捕捉信息,从中挖掘出潜在的有价值信息。迅速,即以最快的速度和最高的效率处理信息,信息具有很强的时效性,过时的信息将减少或失去价值,只有迅速才能确保信息的价值,并最大限度地发挥信息的作用。准确,是信息处理的根本性要求。信息准确是正确决策的前提保证,虚假信息必然会导致判断和决策失误。这就要求在信息的提炼过程中严肃认真,实事求是,不夸大,也不缩小,努力提高信息准确度。传递对路,就是要找准信息传递的路径。信息的价值是相对的,对于有的部门和个人有价值的信息,对于另外的部门和个人却可能是无价值的;对于有的部门和个人有很大价值的信息,对于其他部门和个人却可能只有很小的价值。所以,传递信息必须考虑信息的使用价值,必须找到最佳的传递路径,将信息传递到最能发挥其价值的单位和个人,以保证最大限度地发挥信息的作用。处理信息还要注意保密,保密是信息工作中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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