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导论
导论部分首先对 “科技信用风险管理 ”这一主题进行初步解读,论述相关的基本概念和原理,接着概括论述国内外的科技信用管理的制度和做法,最后针对 “科技信用管理 ”作一个简要的文献综述。
第一节 相关概念解析
所谓 “科技信用风险管理 ”,是以风险管理的理论和方法来研究科技信用,即对科技信用进行风险管理, “科技信用 ”是对象, “风险管理 ”是手段。 “科技信用风险管理 ”包含不少交叉关系,为能全面、清晰地理解这些关系,现把其中涉及的概念编排为矩阵形式,命名为 “概念矩阵 ”,以直观地显现概念之间的关联,见表 1-1。
表1-1 概念矩阵
科技 信用 风险 管理 风险管理
科技 科技 科技信用 科技风险 科技管理 科技风险管理
信用 科技信用 信用 信用风险 信用管理 信用风险管理
风险 科技风险 信用风险 风险 风险管理 —
管理 科技管理 信用管理 风险管理 管理 —
科技信用 — — 科技信用风险 科技信用管理 科技信用风险管理
矩阵里列出了 15个概念,每个概念都具有各自的内涵和外延,基本穷尽了
“科技信用风险管理 ”的内部关系。然而,对于我们的研究而言,过多的概念可能影响主题的集中性和鲜明性。为突出主题,这里推出简化的概念矩阵。简化矩阵的构造以科技信用(又分为科技、信用)为列,以风险管理(又分为风险、管理)为行,见表 1-2。
下面围绕主题词,即科技、信用、风险、管理,分别叙述以下几组概念:①信用、社会信用、科技信用;②风险、科技风险、信用风险、科技信用风险;③信用管理、风险管理、科技信用风险管理;④管理规划。
一、科技信用
(一)信用
汉语 “信用 ”和与之对应的英语词汇 credit都有各种不同的含义。 1989年版《辞海》列出的释义是:一为 “信任使用 ”;二为 “遵守诺言,实践成约,从而取得别人对他的信任 ”;三为 “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 ”。而对于 credit,1987年版《朗文当代英语词典》的定义是 “信仰或相信某事物的正当合理性 ”,“在还债或处理货币事务中受信任的品质 ”,“商品及服务后一段时间内偿付的制度 ”。综合这些不同的内涵规定,信用通常包含伦理的和经济的两重含义,二者有联系也有区别,伦理的信用是经济信用的认知基础,而经济信用是伦理信用的集中和主要的体现(王文寅, 2006a)。伦理信用的表现领域比经济信用宽,但就经济信用而言,伦理信用又只是其中的一个构成因素。伦理信用是对人们在社会交往中的行为的一种规范,即要求当事人自觉遵守承诺、履行义务的道德准则,以及既信任对方,又取得对方信任的关系,是一个人本身所固有的品行。而经济信用是一种经济交往关系:一是指经济交往中的能力,属于一种践约行为与能力,具有普遍意义;二是指以偿还为条件的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如商业信用、银行信用、消费信用等。伦理的信用和经济信用统称为广义的信用,狭义的信用主要是指经济信用。
一般而言,上述三类信用的集合是广义的信用,广义信用的构成要素之间并不是相互独立而是密切相关的,伦理信用是经济信用和法律信用的认知基础,而经济信用和法律信用是伦理信用集中的、主要的体现。伦理信用的表现领域比经济信用宽,但就经济信用而言,伦理信用又只是其中的一个构成因素。狭义的信用主要是指经济信用,包括商业信用、银行信用、个人信用等,是指不用立即付款就可获取资金、物资、服务的能力。
概括地说,信用的一般含义是指履行诺言的诚信及其换得的信任。信用可以是单方面的诚信或信任,平常所说的 “讲信用 ”即是这个意思。信用也可以是信任对诚信的关系,这是信用的普通含义,即各种信用制度,包括本书所研究的信用,也是这种含义。设一方是诚信的,他方可给予信任,也可能不信任;设一方是不诚信的,他方可能给予信任,也可能不信任。良好的信用,是一方诚信而另一方信任的良好关系。
(二)社会信用
社会信用表现为一个系统或体系,所以又称为社会信用体系。社会信用体系是一种有效的社会机制,它以道德为支撑,以产权为基础,以法律为保障,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通过对失信行为的记录、揭露、传播、预警等,解决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信用信息不对称的矛盾,从而惩戒失信行为,褒扬诚实守信主体,维护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的正常秩序,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
国外一般没有 “社会信用体系 ”这个概念,而是较多使用 “信用制度 ”,且偏重于经济领域。比较而言,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概念涵盖了社会各个领域和各个主体,意义更为广泛,具有中国特色。
作为广义的信用,社会信用的内容可从几个角度来界定:
从信用主体来划分可分为政府信用、企业信用、个人信用等;
从信用领域来划分可分为公共信用、经济信用、伦理信用等;
从组织和管理的角度看可分为宣传教育、规章制度、运行体制等;
从信用运动的环节看可分为信用投放、信用风险管理和控制、信用信息开放和服务、失信行为的惩戒。
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举措。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建立健全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
(三)科技信用
科学是反映客观事实和规律的知识体系,是探索真理、产生知识的一种社会活动。技术是将科学理论转换成社会生产力的工艺方法或工艺过程,是人类利用自然能力的标志。二者在成果形式、目的和任务、社会功能和价值标准等方面存在差异,但又是在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共同基础上统一的,互为前提,相互渗透,融为一体。
科技工作者是从事科学与技术事业人员的总称,包括自然科学工作者和社会科学工作者,本书所指的是一般意义上的科技工作者,即自然科学工作者。科学家是科技队伍中的精英,从事创造性的工作,但本书对二者不严加区别,只在名词使用上有所侧重。
科技信用是社会信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信用在科学技术领域的体现。科技信用属于广义信用,也具有伦理的、法律的和经济的三个维度。科技信用的伦理含义主要指科技诚信或学术道德,科技信用的法律含义涉及知识产权,而科技诚信的经济含义主要是引入交易概念,因为科技活动本身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一种交易活动。
科技信用的主体是个人(科技工作者)和机构(科研机构),其重点是科技诚信,也涉及经济和法律上的信用。科技部在《关于在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中建立信用管理制度的决定》中指出,科技信用 “是指从事科技活动人员或机构的职业信用,是对个人或机构在从事科技活动时遵守正式承诺、履行约定义务、遵守科技界公认行为准则的能力和表现的一种评价 ”。可见,科技信用有三个特点:主体是从事科技活动人员或机构;实质是履行约定义务、遵守科技界公认行为准则的职业信用;主要形式是一种社会评价。
二、科技信用风险
(一)风险与不确定性
1.风险风险古已有之,风险一词的出现也很早,但从经济学角度来研究风险则是后来的事。 1895年美国学者理查德 .海恩斯( Richard M. Haynes)出版了《经济中的风险》一书,其中给出了风险的经典性定义:风险是损害或损失发生的可能性。由此可看出风险具有两个明显的特征,一是不确定性(包括可能性),二是损失。风险是由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三者构成的统一体,风险因素
引起或增加风险事故,风险事故发生可能造成损失。小阿瑟 .威廉斯( C.Arthur Williams,Jr)等在《风险管理与保险》中把风险定义为结果中潜在的变化,是人们预期结果和实际结果的差异(小阿瑟 .威廉斯等, 2000)。
2003年,美国的反欺诈财务报告全国委员会后援组织委员会( 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s of the National Commission of Fraudulent Financial Re-porting,COSO)在其修订的《内部控制 ——整合框架》报告中,把风险定义为:风险是一个事项将会发生并给目标实现带来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风险的类别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划分。从风险发生的缘由看,历来有客观风险说和主观风险说的争论,而事实上多数风险都是客观风险和主观风险的统一。从外部环境的变化与否看,风险分为动态风险和静态风险。动态风险是指由社会变动(如社会经济、政治及技术、组织机构等的变动)而产生的风险;静态风险是指在社会政治经济环境正常的情况下,自然力的不规则变动和人们的错误判断和错误行为所导致的风险。从损失或收益的结果看,美国学者莫布雷把风险分为纯粹风险和投机风险。纯粹风险是只有损失机会而无任何利益的风险,投机风险则是兼有损失和赢利两种可能性的风险。而从管理的角度看,风险又有可分散风险和不可分散风险之分。
2.不确定性美国经济学家弗兰克 .奈特( Frank Hyneman Knight)把风险和不确定性做了区分,他在 1921年出版的《风险、不确定性和利润》中,区分了两种不确定性,一种是与概率事件相联系,能用随机变数的方差来表达;另一种则不然,它没有稳定概率,这意味着人们对一组可能的状态的收入分布是无知的。他把前者称为风险,把后者叫做真正的不确定性,并认为风险不可能产生利润,利润的真正来源在于不确定性(奈特, 2006)。凯恩斯接受了奈特的不确定性观点,尽管没有专门的关于不确定性的论著,但事实上正是他第一次确立了不确定性在经济学中的核心地位。凯恩斯反对频率概率的观点,发展了逻辑概率的理论,主张概率应体现不可能性与确定性的逻辑关系。在凯恩斯以后的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不确定性在经济学研究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研究的广度和深度也在递增,新古典综合派、货币主义、理性预期学派乃至各种非主流学派都从各自的观点和方法出发深入研究了不确定性,从而大大推动了经济学的发展。不确定性没有一个公认的精确的定义,因为不同学科对不确定性的理解和诠释不同。不过这并不影响我们给不确定性下一个 “不确定 ”的一般的定义,
即人们对事件的状态及其后果是无知或半无知的。显然,这是从哲学上的本体论和认识论相统一的意义上给出的不确定性。如果从概率论的角度来说,不确定性可视为随机事件的特征,而随机变数的取值范围可以是有界的(离散的随机变数),也可以是无穷多的(连续的随机变数)。从经济学的角度看,与离散随机变数相联系的不确定性一般可以度量,而与连续随机变数相联系的不确定性一般不可以度量(王文寅, 2003)。
(二)信用风险
信用和信用风险管理的实践和理论肇始于美国,一直主要针对商用信用,且集中于银行和非银行金融领域。科技信用的管理及评价可以说是这种方法在科技领域中的应用。
狭义的信用风险主要是指借贷风险,即受信人不能履行还本付息的责任而使授信人的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发生偏离的可能性。广义的信用风险是指对手未能履行约定契约中的义务而给授信人造成损失的风险。那么,对手究竟因何未能履约呢?这里的原因有两类,相应的,信用风险也分为两种:一是道德性风险,即对手有能力但故意不履约;二是经营性风险,即因经营不善而非 “不道德 ”所导致的风险。总的来说,所谓信用风险,就是指由于失信行为而发生损失的可能性。
(三)科技风险与科技信用风险
科技风险是科学技术活动的不确定性给主体带来的损害性。科技活动的本质在于探索和创新,在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到产品开发的这一科技活动链上,每个环节都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因素,任何一个环节失败都会造成连锁反应,引发重大的经济社会损失,这就决定了科技活动的不确定性,由此引发科技风险。这些不确定性因素主要有三种:一是主体行为的不确定性,包括科研人员的品质和能力;二是科技活动效果的不确定性,如科学实验成功与失败的概率;三是与科技活动高度相关的环境的不确定性,如经济、政治、科研政策的变化等。
上述不确定性是科技风险的重要来源,其中,科技活动效果的不确定性是不可避免的,是一种技术性非信用风险;主体行为的不确定性会造成科技信用风险,而环境的不确定性将带来管理风险,这一风险也包含一部分信用风险。总之,科技信用风险是由主观的决策和道德因素引起的风险,它同时具有科技风险和信用风险的性质,是指从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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