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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经济法专论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1868138
  • 作      者:
    邱本著
  • 出 版 社 :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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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邱本,男,1966年2月生,江西宁都人。1989年7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2000年7月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法学博士学位。曾任吉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现为温州大学法政学院教授;江西财经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吉林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兼职教授;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兼职教授。代表性论著有:《从契约到人权》《无偿人权和凡人主义》《形中法学论纲》《商土中国及其法治建设》《经济的法律分析》《论“看不清的手”——社会协调》《经济法总论》《经济法通论》《经济法研究》(上中下三卷)《人权论集》《法的澄明》《经济法的权利本位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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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经济法专论》将经济法界定为调整市场监管关系和宏观调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据此,《经济法专论》分为经济法原理、市场监管法和宏观调控法三编,并分别就各编所涉及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系统地探讨和研究,进一步拓展、深化了对经济法的理解和认识,为读者展现了一幅较为清新、隽永的经济法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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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法律责任是法律的重要构成因素,任何一个法律部门都有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于并表现着该法律的性质和特点。民事责任也是这样。
  民事责任是一种个人责任或者说是自己责任,它要求自己对自己负责,这是民事责任的一大特点,也是民法的一大理念。它对于培植人的独立自主的人格和自我负责的精神都是必不可少和大有价值的。但这同时也意味着人们要自我负责,一人做事一人当,与他人无关,不得归责于人,这大有“各人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的味道,容易使人遇难不帮、见死不救。如果人人都能自己对自己负责,那当然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但问题是,社会上芸芸众生,千差万别,总有不少人仅凭自己的能力和努力不能对自己负责,不但不能对其民事责任负责,而且对其生存和发展也不能负责。那么这些人怎么办?按照民事责任自我负责的精神,这些人就只能是自力更生或自取灭亡了,别人可以不闻不问,视而不见,对其没有责任。这样的人是一个只顾自己不顾他人的人,这样的社会是一个冷漠无情的社会。人不应是这样的,社会也不应是这样的。人是一种“类存在物”,个人与他人及人类存在内在统一而不可分割的联系,人不是单独存在的而是共同存在的,人是社会性的.人人都共同存在于社会中,人与人的存在是相互关联并相互影响的。当社会上存在不少人不能自负其责时,那些目前能自负其责的人迟早也会有一天不能自负其责或者说不能很好地自负其责,最起码自负其责的成本大大提高。如在一个贫富悬殊、两极分化的社会,富人不对穷人负责,不顾穷人的死活,为富不仁,“朱门酒肉臭,路有冻尸骨”,那么富人也富不了,因为当穷人山穷水尽,走投无路时,会揭竿而起,劫富济贫。这是人类历史所反复证明的一条普遍规律。当一个阶级特别是统治阶级只顾自己不对其他阶级负责时,其他阶级就会取而代之。马克思主义正是对这一规律有深刻的总结认识,才提出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无产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最终解放自己。其实,不仅无产阶级如此,受历史教育聪明起来的各个阶级乃至人人都应充分认识到,人不仅要对自己负责,也要对他人和社会责任,只有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这样的人才是一个负责的人,这样的社会才是一个和谐的社会。很显然,这是民事责任所不能包括和所不能做到的。
  民事责任以过错为主要归责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指的是,当事人有过错才承担民事责任,无过错即不承担民事责任。它把民事责任与人的主观自由意志联结起来,为当事人可以认知和控制,是当事人主观自由意志的结果,这对于限定当事人的民事责任,避免当事人承担无限责任,鼓励人们冒险进取和奋发有为都有重大意义。但问题是,过错责任原则并不能解决一切问题。社会成员,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社会强者和市场优胜者,另一类是社会弱者和市场劣汰者。社会强者和市场优胜者仅凭其自身的优和胜就能较好地生存和发展,不存在什么问题,存在问题的是社会弱者和市场劣汰者因其弱和劣,仅凭自己的能力和努力不能生存和发展。因此社会发展问题的难点是社会弱者和市场劣汰者的生存和发展问题,这也是国家关注的重点。面对社会弱者和市场劣汰者,社会强者和市场优胜者并没有什么过错,甚至社会弱者和市场劣汰者本身也没有什么过错,他们之所以沦为社会弱者和市场劣汰者,可能是由于种种不可抗力,并且他们尽了自己的最大努力也无法改变沦为社会弱者和市场劣汰者的命运。难道社会强者和市场优胜者就可以根据自己没有过错推卸对社会弱者和市场劣汰者的责任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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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我的经济法研究之路(代序)
第一编 经济法原理
应重视和加强经济法基础理论研究
公正地对待经济法
论经济法的几个关键词
论经济法的世界观
经济法与社会公共性论纲
论经济法的共识
论经济法对法律方法的创新
重思民法与经济法的关系——写在中国民法典制定之际
论国家干预
政府模式的比较研究
政府适度干预经济的范围
行政权力约束与政府适度干预
社会经济团体与政府适度干预
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与经济法
和谐社会的构建与经济法制建设
金融危机对经济法的启示
论经济法的改革
关于经济法发展的几个问题
论经济法的诉讼模式
经济法调研报告(“十一五”~“十二五”期间)
中国经济法学三十年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法学理论

第二编 市场监管法
论市场监管法的基本问题
论市场竞争法的基础
论竞争法的基本精神
来自竞争的价值
论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反垄断法的适用
论信息产业与反垄断法
关于可口可乐并购汇源一案的思考
论中国的竞争政策
第三编宏观调控法
宏观调控法通论
关于预算法修订的几个问题
加快发展我国民营金融机构的法律保障制度建设
人民币国际化的法律问题研究
关于产业政策法的几个问题
关于制定《宏观调控法通则》的立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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