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人治村:城镇化进程中的乡村权力结构转型》:
如图3—3所示,富人入党需求的增加在村内会强化本来就因超额地租的出现而激起的村庄公共职位——村支书的争夺。此时,基层民主话语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并且在实践中被当作选举程序的民主而操作。在配置性资源显著分层的情况下,“选主”在村庄中异化为候选人的货币较量,这与村委会选举中的贿选是同一逻辑,只是由于选举范围更小而在影响因素及投资额度上稍有差别。
村支书换届中的贿选使得党员的身份越来越值钱,因为这意味着可以定期得到候选人的贿赂,且不用付出其他代价。另外,选举争夺的激烈化导致各村村支书有意长期不发展党员,村内入党的机会越来越小,这加剧了原本就因入党名额向非公企业转移而愈发稀缺的指标。村内入党指标的稀缺与入党需求的高企同时并存,致使“党员”成为需要在经济上有足够付出才能获得的政治身份,而这对于村庄的中下阶层而言显然是没有必要的支出,但对于生活半径早已出村且需要“身份”名片的致富精英来说,这种小规模支出完全在其可承受范围之内。与此同时,发展新党员的程序也开始采用“民主推选”,这使得入党的过程变成愿意支出的富人向老党员和村民代表们多次“送礼”以构筑私人关系的仪式。
基层权力对于村委会换届中的贿选缺乏实质性的应对能力,而在小范围内进行的支委换届与发展党员时的贿选则更是建立在充分的人际信任与私密关系的基础上,因而治理起来难度更大:不仅受贿者不会举报,连竞选失败的行贿者也不会因气急败坏而举报对方,因为这等于同时也揭穿了自己的贿选行为。在村委会选举中举报者的自我伤害并不大,但在党内贿选中的举报者自己犯的也是严重的政治错误。而在基层权力主体那里,党内贿选的查处更是“吃力不讨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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