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姓胡的葬俗,可以康国为例。《通典》卷一九三引韦节《西蕃记》说:“国城外别有二百余户,专知丧事。别筑一院,院内养狗,每有人死,即往取尸,置此院内,令狗食人肉尽,收骸骨埋殡,无棺椁。”这种葬法,表面上很类似印度的“野葬”或“施林”。《一切经音义》卷七三“尸陁林”条说:“正言‘尸多婆那’,此云寒林。其林幽邃而且寒,困以名也。在王舍城侧,死人多送其中,今总指弃尸之处。名‘尸陁林’者,取彼名也。”不过,唐代九姓胡在大食征服前是火祆教流行区,其葬俗不可能按“浮图法”行事。据《新唐书·波斯传》记载,“西域诸胡受其法以祠祆”。那么,康国弃尸饲狗、收骨埋殡之俗,当应溯源于波斯。希罗多德在《历史》第一卷第140节写道:“据说波斯人的尸体是只有在被鸟或狗撕裂之后才埋葬的。”按中国文献记载,在火祆教的故乡,确实存在着康国葬俗的原型:“死者多弃尸于山,一月理服。城外有人别居,唯知丧葬之事,号为不净人,若人城市,摇铃自别。”很清楚,康国城郊的丧事专业户,相当于波斯的“不净人”。此外,还应当指出两点,第一,院内所养之狗,绝不是“康国□子”,而是以“骏犬”著称的波斯狗:“骏犬,或赤日行七百里者,所谓波斯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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