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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社会政策与社会建设:北欧经验:the experience from the Nordic countries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300204178
  • 作      者:
    林卡,张佳华著
  • 出 版 社 :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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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林卡,男,浙江衢州人。芬兰坦佩雷大学社会政策和社会工作系博士,图尔库大学社会政策系研究员,坦佩雷大学讲座教授和图尔库大学讲座教授,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大学社会政策研究所所长。现为浙江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欧洲研究中心副主任,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工作硕士(MSW)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常务副主任,浙江大学社会保障与风险管理系主任,中国社会学会社会政策研究专业委员会理事,国际社会质量协会副会长,曾任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常务理事和浙江大学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等职务。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研究论文数十篇,包括International Sociology、Social Policy & Administration、International Social Work、Acta Sociologica以及Social Indicators Research等国际SSCI期刊,并担任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Social Quality主编和Nordic Social Work Research国际编委。

张佳华,男,上海人。南京大学社会学院—挪威卑尔根大学比较政治系联合培养博士生,现任职于上海师范大学青年学院,任青少年社会工作研究所所长。主要从事社会政策与社会工作研究,曾在《欧洲研究》、《经济社会体制比较》和《青年探索》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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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北欧国家在二战前是贫穷落后的农业国家。通过半个多世纪的社会建设,这些国家已经成为当今世界上的福利国家和民主国家的典范。本书以瑞典、芬兰、丹麦和挪威四个北欧国家为研究对象,从文化传统和社会基础分析入手,在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背景的多重视野中,系统性地揭示这些社会是如何通过社会政策手段来建设“社会民主主义福利国家”模式的。同时,本书通过“阐释性描述”的方法和社会体系演化的视角,来展示社会政策体系的发展与社会建设进程之间的内在联系。本书也通过福利国家模式的比较研究来深化我们对于北欧国家社会建设经验的认识。这些经验有助于我们理解社会建设过程中各种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并加深我们对于社会建设进程一般趋势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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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第二章 北欧国家的历史文化传统
第三节 政治文化传统

从文化传统的角度来考察北欧政治体系,就要谈到北欧社会在历史中形成的民主传统。在北欧,地方民主和大众参与的政治文化传统形成得很早。以地方议事会为例。在北欧历史上,“议事会”这种形式的出现可以追溯到公元9世纪。议事会讨论各种政治议题,包括立法和选举(或废除)国王等政治事宜,也包括争端的仲裁、对违法者的惩办等事宜。最初,所有有权携带枪支的男性成员都有权参与议事会的活动,后来所有向国家交纳赋税的农民都有参与权。在这类会议中,王室家族只是参会者中的一个较大的贵族,并不具有“君权神授”的无上权威。著名的“北欧宪章”规定,在未得到议事会许可的情况下,人们只能遵循既成的行政惯例,不得随意侵犯人们已有的各项权益。
在以后的历史进程中,随着国王权力的增大,议事会的权力被逐渐削弱(但仍然具有一定的制约力)。到15世纪,瑞典设立了贵族院、教士院、市民院和农民院,此后国王为了增加税收(特别是为战争目的征税)而召开议会,而议会各院也在会上力争自己的权力。在丹麦议会中,国王在教会的支持下通过政治压制来打击贵族力量,并逐渐使议会演化为傀儡机构。尽管如此,其在立法和司法方面(至少在名义上)仍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到了文艺复兴时期,这种情况发生了变化。在瑞典(包括芬兰),国王选举制变成了世袭制并且通过宗教改革运动,国王成为新教领袖,形成了政教合一的体制。这种体制与南欧国家政教分离和王权教权二元化的政治权力体系有很大的区别。它使北欧国家形成了一个把王权、教权和民间社会融为一体的“组织性社会”。在丹麦(包括冰岛和挪威),专制君主在1660年打破了议会制,建立了君主专制统治。国王的政治压制和土地再分配政策瓦解了旧的贵族势力,这使贵族依附于王室势力成为新贵族,并最终终结了民主制。同时,原来相对独立的 挪威贵族势力也屈从于丹麦王室。
在这些新教国家中,国王成为新教领袖后,牧师和行政官员都由国王指定,从而使国家主义的传统得以确立和强化。由此,国家和教会成了同一机体的不同组成部分。新教牧师作为上帝和国王的双重代表行使社会管理职能。当然,这一国家主义的制度形式也未能彻底摧毁原来的民主传统,因为在瑞典(包括芬兰),国王为了抵制封建贵族的势力,常常与农民阶级结成政治联盟。在丹麦(包括挪威),国王与民众形成的利益联盟也强化了国家主义的传统。文艺复兴还剪断了挪威贵族与丹麦王室的联合,并促使北欧王室对民间组织持较为宽容 的态度,认为这些组织是王室与民众交往的桥梁。
作为这种状况演化的结果,北欧国家形成了国家主义与民主主义相结合的政治传统。这一政治传统对此后产生的社会民主主义的福利体系有着重要影响。在国家主义的传统下,农民把君主看作自己的保护者而不是压迫者,从而对国家的作用持一种肯定的态度。正如一些学者所说,与其他国家不同,“国家”在北欧并不被看成相对于个人的敌对、不友好的力量。反过来说,这种国家与民众的“友好关系”也使北欧民众能够避免把国家机器仅仅当作为特殊阶级和利益群体服务的工具。在他们看来,国家制定的计划和决策不仅是为了增进特殊群体的利益,也是用来增进整个集体和民族的利益。而且,政教合一使社会权威并未分裂成神权和王权的二元结构,有助于人们遵从同一个权威。这种把教权与王权结合起来的制度鼓励了人们服从权威,而不是参与各种权力资源的争斗甚至导致社会体系的分裂。
这种文化传统培育了北欧价值体系中的权威主义和政治服从的文化观念。克雷托(Kreitor)曾谈道:“大部分瑞典人是忠诚听话的,甚至是虔诚的和服从的;他们甚至连那些愚蠢、荒谬甚至残酷的命令和法规都够温顺地接受。”索伦森也谈道,路德教义有助于形成丹麦人对权威的服从态度。这是因为,一方面君主对社会生活具有道义责任,另一方面,路德教义宣扬日常工作的价值(而不是鼓动人民去追求不可企及的现世天堂),从而鼓励了社会的世俗化倾向以及对现状的认同。这种文化特质有助于我们理解在北欧福利国家中突出的国家主义的色彩。
另一方面,民众对君主/国家的“友好态度”也维护了历史传承的民主主义传统。具有独立性的农民阶级把国家看作公正的甚至是仁慈的机构。在议会斗争中,农民阶级成了平衡君权与贵族权力的重要的砝码。这就成为君权主义与议会民主相结合的重要契合点,而这种结合使王权对民间力量的发展持一种较宽容甚至鼓励的态度。同时,这种“友好的态度”也使国王关注农民的利益,限制了国王走向绝对君权的专制主义统治。结果,北欧的君主专制和贵族统治的程度都没有达到像欧洲大陆国家那么高的水平。这些特点使我们在对当代的福利国家体系进行解释时,能够更好地理解农民阶级在北欧国家所具有的强大的政治影响力。
同时,这种议会政治的传统也培育了一种理念,即认为社会各阶层的利益纠纷可以通过政治协商或承诺来予以解决,强化了民主机制的政治影响力。这种理念倡导通过协商而不是政治暴力或国王意愿来解决冲突。尽管在文艺复兴后,丹麦建立起专制统治,但丹麦国王并没有能力成为皇家法律规定的那种独裁者。在议会民主的进一步发展中,丹麦在1834年未废除君主专制统治的情况下制定了等级宪法(Estate Constitution),并在1849年制定了新宪法,确立了议会代表制并扩大了公民的政治权利。随后,在1866年,瑞典由两院制议会替代了原有的四个等级组成的议会(Riksdag),进而在1917年由一院制取代了两院制。1809年,芬兰建立了四等级制议会(Diet),确立独立代表制,并于1906年形成社会政策与社会建设:北欧经验了以普选权为基础的一院制议会(Eduskunta)。
社会基础的变化方面,随着城市中产阶级的成长,市民自由结社所起的作用自19世纪以来不断增大,并通过一些民间运动最后演化为政治党派(如丹麦的解放党和挪威的天主教人民党)。这些民间运动并未对王权形成挑战,相反,国家鼓励民族主义精神和公民意识的发展,力图把民间文化与贵族文化和宫廷文化相关联,把民间文化与民族主义、国家主义的目标结合起来[如芬兰的西贝柳斯(Sibelius)的音乐就是芬兰民间文化发展的典范]。于是,北欧社会出现了民主运动的发展与国家主义的成长相互支持的奇怪现象。国家主义要求人民服从权威,但这一特征与提升个人自主的理念和民主主义传统相结合,从而阻止了国家对人民的过于专制的、武断的管理和统治。它把北欧的国家主义和民主传统这对立的两极被有效地结合起来,形成权威主义和政治服从的文化规范。
此外,新教国家所具有的政教合一的特点使民间运动与君主权力能够相互支持而不是处于分立的状态。这两方面因素的整合支持了国家主义体系,成了支持现代国家福利和民主体系的前提条件。北欧国家对民间社会的控制能力很弱,因为在那些边远地区,国王的政治统治和国家机构进行社会管理的能力十分有限。由于君主没有能力对人们的各种社会活动施加太大的影响,因此为人们进行自由结社和自我管理提供了广泛的空间。这种状态大大削弱了国王对那些地区进行专制统治的能力。因此,北欧国家的政治传统一方面有助于强化君主统治和政教合一的治理方式,但另一方面,国王的行政能力和控制权力十分有限,使农民在很大程度上生活在自主自立、自我照顾的状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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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风险社会与社会建设 /001
第一节 社会建设与社会风险的应对 /001
第二节 社会建设、社会质量与社会政策 /004
第三节 北欧福利国家的特点 /007
第四节 分析的维度和切入点 /011
第二章 北欧国家的历史文化传统 /016
第一节 文化传统与社会体系分析 /016
第二节 北欧国家的人文生态环境 /019
第三节 政治文化传统 /022
第四节 经济制度传统 /026
第五节 社会文化传统 /031
第三章 从传统社会走向现代工业社会 /037
第一节 经济基础的变化 /037
第二节 政治权力结构 /041
第三节 启蒙运动 /043
第四节 民间组织的发展 /046
第四章 北欧国家早期的社会政策 /049
第一节 贫困问题和济贫法改革 /049
第二节 劳工问题和社会保险 /050
第三节 家庭问题和家庭政策 /054
第四节 健康问题和疾病救助政策 /058
第五章 社会民主主义体制的确立 /061
第一节 北欧的社会民主主义和社会民主党 /061
第二节 社会妥协和阶级谈判 /065
第三节 政党政治与社会政策 /068
第四节 民主参与 /073
第六章 北欧社会政策的发展 /077
第一节 市场发展和失业保障 /077
第二节 社会救助 /079
第三节 养老金制度 /081
第四节 住房政策 /082
第五节 走向北欧模式 /084
第七章 北欧社会政策发展的阶级基础 /088
第一节 工人阶级与三方谈判机制 /088
第二节 农民阶级、社会组织和社会津贴 /091
第三节 资产阶级、社会合作与税收政策 /094
第四节 北欧各国阶级关系的特点 /097
第五节 阶级关系与社会政策制定 /99
第八章 社会政策发展的驱动力 /103
第一节 中央政府和官僚 /103
第二节 地方政府 /106
第三节 妇女儿童和福利依赖群体 /109
第四节 社会理念的力量 /113
第九章 社会服务体系的发展 /117
第一节 家政服务和老年人护理照顾 /118
第二节 儿童看护和对特殊人群的照顾 /123
第三节 教育服务 /127
第四节 公共医疗服务 /130
第五节 普惠模式的形成和确立 /131
第十章 北欧福利国家体系的改革 /138
第一节 改革的需要 /138
第二节 社会保障体系的改革及其政策手段 /142
第三节 社会服务领域的改革 /145
第四节 积极的劳动力市场与政策创新 /147
第十一章 生活质量和社会质量:对北欧模式社会建设成效的评估 /154
第一节 北欧社会民众的生活质量 /155
第二节 社会经济保障状况 /158
第三节 社会融合和体制认同 /162
第四节 社会包容 /165
第五节 社会赋权 /168
第十二章 北欧社会政策发展的新环境 /171
第一节 经济发展 /172
第二节 福利财政和税收 /176
第三节 社会问题 /179
第四节 欧洲一体化的影响 /182
第五节 北欧福利国家的前景 /185
第十三章 北欧社会建设经验的理论蕴意 /190
第一节 社会建设目标的确立 /190
第二节 社会机制的建设 /192
第三节 动力机制的建设 /194
第四节 社会基础的变化 /198
第五节 社会政策作为社会建设的工具 /201
第十四章 北欧社会建设历程对中国的启示 /206
第一节 中国社会建设所面临的问题 /206
第二节 社会政策在社会建设中的作用 /210
第三节 社会团结、伦理建设和文化环境 /212
第四节 社会机制的建设 /215
第五节 社会建设的核心问题:国家与公民社会的互动 /217
结 语 /220
参考文献 /224
后 记 /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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