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科名家文库·神游四方:陈平原自选集》:
既然写小说,就得遵守小说的“规则”,要不读者不买你的账,这点作者其实心里清楚。并非故意要写得不像小说,只是积习难改,一出手就是如此。钻研了几十年词章或八股,你要他下笔著小说不带出词章、八股的味道,能行吗?前几年还视小说为壮夫不为的雕虫小技,忽而自己也下海“玩”小说,即使临急抱佛脚虚心学习,学得像吗?梁启超著小说当然不会忘记他那“笔锋常带情感”的“新文体”长于论辩;林纾著小说当然不会放下他那古文家的架子,得便总让你欣赏他那史迁笔法;苏曼殊著小说当然会发挥他的诗画之才;徐枕亚则相信他的尺牍绝对哀艳……愿也好不愿也好,这么一批本不该写小说的小说家,下笔总难免“不合小说体裁”——至少按传统眼光看来是如此,“不合小说体裁”的小说多了,可能也就成了一种新的小说体裁;当然更可能因读者实在不能接受而被淘汰。可“接受”也罢,“淘汰”也罢,这对传统小说叙事模式都是一种冲击。从单一的固定的模式中解放出来,中国小说一下子呈现出那么多种发展的可能性,尽管并非每种可能性都有转化为现实性的价值。
跟极端复杂的小说家队伍相表里,晚清的小说概念也极端模糊。在中国古代,不同朝代小说的概念不同,但在某个具体历史时期,文言小说、白话小说都有社会公认的确定内涵。而在晚清,中国的小说概念和外国的小说概念搅和在一起,以致当人家提到“小说”时,你不知道他指的是叙事诗还是戏曲,是长篇小说还是短小的笑话。同一个杂志,登白话小说,也登文言小说;同一部外国小说,译成文言,也译成白话;同一个作家,既写文言小说,也写白话小说——在晚清作家心目中,文言小说与白话小说的关系远不像先辈作家设想的那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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