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国提出“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这是有中国特色生态文明理论的新发展,为我们展示了一幅山清水秀、人民健康幸福、无比美好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蓝图。这也是我国对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必然包含生态现代化的清醒认识,告诉我们:缺少了生态现代化、缺少了山河的美丽与人民的健康,社会主义现代化就不可能成功,我们国家也不可能永续发展并惠及子孙后代。这是一个具有战略意义的伟大决策,也是一种无比美好的“中国梦”。
所谓“美丽中国”,内涵极为丰富。首先应该是人与自然的“共生”。真正做到人与自然万物的共同繁茂昌盛,自然生态成为人类的美好的家园,人民得以美好的栖居。其次应该是经济社会发展与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的“双赢”。不仅实现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国家富强,人民富裕,而且自然生态环境也得到极好保护,真正做到青山绿水与金山银山的统一。再次应该是人的生存权与环境权的有机“统一”。生存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的首要内容,而环境权则是联合国《环境宣言》规定的人权内容。《宣言》指出:“人类有权在一种能够过尊严和福利的生活环境中享有自由、平等和充足的生活条件的基本权利。”“美丽中国”的提出在我国第一次将“在美好环境中生活”作为人民生存之要义加以明确,从而将环境权纳人生存权之中,使得两者得以统一,意义非同寻常。
当然,在我国要使“努力建设美丽中国”的美好理想得以实现,必将面临巨大的困难与挑战。因为,我国目前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不仅承担着极为艰巨的经济社会发展重任,而且人口众多,资源紧缺,不同地域与不同领域都存在巨大的不平衡状态,环境压力巨大,在这样的情况下建设“美丽中国”,实现这样的理想的确是十分繁难的。但是,我国在提出“建设美丽中国”的同时还明确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理论、方针与举措。认真地将这一系列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方针与举措落到实处,“建设美丽中国”的理想就能变成现实。首先,我想最重要的是,要明确我国自2009年以来直到最近宣告我国已经进入了“生态文明”的新时代。生态文明新时代是对于传统工业文明时代的反思与超越,具有传统工业文明时代所不具有的若干经济社会与文化特质,我们只有清醒地把握时代的巨大变迁才有可能超越既往工业文明时代的过时理念与传统发展模式并采取与生态文明相应的新的理论立场与发展举措。我国政府集中阐述了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理论立场与重大经济社会举措,我们应该认真加以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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