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写好论辩文/大师写作课丛书》:
一物停止其自己本来的存在而变成他物,例如水变成冰,这种变化叫作质的变化。辩证法承认这种变化是必然的。一物未至变成他物而只所与的质发生加强或削弱的变化,叫作量的变化,例如水渐热而变成温水。什么叫质呢?质就是事物的最单纯、最根本的规定性,例如资本主义的质,就是“劳动力的商品化”。无论是产业资本主义也罢,是金融资本主义也罢,“劳动力的商品化”这种质是一样地存在的;如果这种质消失了,资本主义就不成其为资本主义了。事物的质和量的相互关系是依着一定的法则的。即是说事物的质的规定有一定的时候,量的规定也有一定的限度,并从量的规定内属于质的规定。换句话说,就是各种质都有独自的量与它相照应。例如封建经济的生产绝不能有资本主义那样的大量生产。事物的量的变化,在一定的界限内,可以不发生自己的没落而转化为他物,例如水普通在摄氏百度之内可以渐次增加热度,而不变为蒸汽。但是这种量的变化是准备着事物的质的变化的。水的热度增加,就是转化为蒸汽的准备。所以,物质或运动如果没有添加或削减——如果没有量的变化,就不能够发生物体的质的变化。
事物的量的变化是行于一个过程之内的,但事物的质的变化必然要关联到停止自己本来的存在而变成他事物,那就要由一过程移行于他过程了。这种变化是不可避免地要带着大动摇,带着飞跃的性质的。所以,由量到质的移行是飞跃的——这是辩证逻辑的最重要的命题。这个命题已经由自然及人类社会的一切历史把它证实了。水热到百度就开始飞跃地变为蒸汽;又逐渐冷却达到零度,水就转化为冰。社会的变革也是如此。
事物的飞跃的质的转化的过程,若把它看作仅仅是“外被”的交替,以为这时候事物还仍然是它自己,这是错误的。这时,实际上是发展的中断,而且这中断不仅是形式上的,就从内容上看,也有着旧的东西与新的东西之间的切断。在本质上,有着旧的东西的死灭,另一新的东西的诞生。即是,旧的东西与新的东西之间有着飞跃,有着“渐次性的中断”横在那里。然而我们不能停止在这一点。我们虽然承认新的质与旧的质之间的中断,但我们不可忽略:新的东西还是为旧的东西所准备了的,为走向生活所准备了的。所以新旧两者之间还有着一定的关联——有着连续性。继起的两个不同的社会是不同的社会,然而它们的一切在其历史的继起性上造成人类的关联的历史。水——冰——蒸汽,或幼虫——茧——蝶,一切这些是在质上相异的东西,但以发展的一个连锁被结合着。这样,发展是中断的而又是连续的。连续的发展是以发展中的飞跃为前提,而发展中的飞跃也以先行于它而且惹起它的连续的发展为前提。在社会中,进化的过程与革命的过程的这种辩证法的统一,已经是极明显的了。一般庸俗的学者只认发展的渐进性,不识发展中的飞跃,根本是由于他们不明白质和量的相互移行的法则。
并且,发展阶段的继起性,在于各个低度的阶段是高度的阶段的准备。辩证法发现了这种事实,即更高度的各个阶段具有它自己的特殊的合法则性,这合法则性是不存在于它以前的低度的阶段,也不能够还原为那存在于低度的阶段的合法则性的。更高度的各个发展阶段,应当在其独自性去认识它,首先第一就须认识这个阶段的特殊的合法则性。所以,不能把高度的质还原为低度的质,不能把“质一般”还原为量。但是,同时必须知道:低度的发展阶段有过作用的合法则性,在高度的阶段里并不归于终局的死灭,而仅作为副次的东西而被保存着;发展的统一与连续性就在这一件事中表现出来。例如:封建社会的手工业的合法则性,在资本主义社会还是被保存着,不过不是支配的合法则性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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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之推
★大凡人无才,则心思不出;无胆,则笔墨畏缩;无识,则不能取舍;无力,则不能自成一家。
——叶燮
★凡是已有定篇的大作家,他的作品,全部就说明着“应该怎样写”。只是读者很不容易看出,也就不能领悟。因为在学习者一方面是必须知道了“不应该怎么写”,这才明白原来“应该这么写”的。
——鲁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