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的社会责任》:
(三)社会服务的层次性
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大学,对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三种社会责任的履行方式、水平是不同的。在社会服务方面,如处于最高层次的研究型大学科研实力、智力资本雄厚,它提供的社会服务更多的是国家为社会培训高层次人才、提高含金量更高的科研成果、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高新科技园、为政府部门提供决策咨询等。教学型大学等一般高校更多参与的是技术培训、产学合作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等。即使同所大学内,由于各学科的发展水平以及与社会联系紧密程度不同,其社会服务也不均衡。“因此,当我们强调大学为社会服务时,其不均衡性给我们的启示有二:一是居于不同层次和类型的大学为社会服务的途径、水平与方式不同;二是要求所有学科都直接地为社会经济建设服务是不切实际的。”
三、大学社会服务的主要形式
关于高校社会服务的内容和方式,哈佛大学前校长德里克·博克在《走出象牙塔——现代大学的社会责任》中,论述了大学究竟应该履行哪些功能,大学应怎样履行社会责任等问题。博克分析了大学为社会提供服务的具体方式,他认为大学应该通过加强与企业的合作、重视实用性科学研究、投资新公司等多种方式来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学应该为城市服务,为政府、企业、社会团体、个人提供咨询服务,为居民提供继续教育,提高其文化水平,使其直接参与城市建设等。
综观世界各国,大学社会服务的主要形式有:高校以直接的方式转化科技成果。技术转让与销售是大学技术成果商品化的重要方式。技术转让包括专利转让和非专利技术转让。在发达国家,专利许可和专利转让是大学最重要的技术转移方式之一。许多高校设立了相关技术转让的机构来转化科技成果。如剑桥大学成立的“剑桥企业有限公司”,专门负责剑桥大学内部的科技成果转化,该公司通过专利授权和科技创业获得了相当可观的收入。清华大学的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科技开发部等,都是开发、转移技术成果的专门机构。
合作研究开发。高校通常与政府、企业合作,利用各自的优势资源,围绕一些基础性应用研究和高技术领域的一些前沿研究所展开合作研究活动。它包括接受委托进行技术课题研究、由各参与方组成联合项目研究组织对某一项目进行共同研究等具体形式。合作研究能充分发挥大学多学科及智力资本雄厚的优势,有利于创新成功。近年来,各国进一步加强国家创新系统各个行为主体之间的协同,都比较强调加强大学与企业之间的合作研究。如澳大利亚,联邦政府为促进大学与企业界的合作,实施了4个有经费支持的相关计划——工业研究和培训战略计划、重点中心计划、合作研究中心计划与研究和开发启动计划。如清华大学分别和北京市、深圳市、河北省和浙江省成立了“北京清华工业开发研究院”、“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等。清华大学,已经与常州、徐州、无锡、苏州、张家港等城市分别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办公室,有效地促进了大学城市间的产学研合作,取得了良好的实际效果。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