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经济与管理评论(第1辑)》:
2.金融生态环境
总体而言,浙江金融生态环境与北京、上海等金融主导型城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但优于广东和江苏,具体表现在金融法律制度、金融人才和产业活力三方面。在社会信用水平方面,浙江与北京、上海相比差距明显,与广东也存在一定差距。
3.资源配置效率
作为伴随性金融服务体系,浙江金融与实体经济的协调度稍低于广东、优于江苏,但三个地区的差距不大。从整个区域金融服务体系的资源配置效率来看,浙江的吸储效率明显低于广东和江苏,但储蓄投资转化效率较高,弥补了吸储效率不足的缺陷。但由于资本投资效率偏低,影响了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从金融业的分业经营情况来看,浙江保险业的服务效率较高,优于其他四个地区,但银行业和证券公司的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有待提高。
(二)对策
1.促进金融产品和金融监管体制的创新
浙江的金融服务体系是伴随性的金融服务体系,它的特性就是服务实体经济,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浙江的实体经济以制造业为主,多以中小制造业企业形式存在。浙江金融服务体系金融产品和监管体制的创新也应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如创新投资基金产品和信托产品。目前,浙江设有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这些基金的受众面仅限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受众面较广的有浙商产业投资基金等,但现有的基金产品还不能满足广大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可考虑根据浙江产业集群的特点,设立专门的有针对性的产业投资基金产品或信托产品,以提升资本投资效率。
2.加大风险控制力度
同样是伴随性金融服务体系,浙江金融服务体系的风险,无论是银行业风险、保险业风险还是证券公司风险均高于广东、江苏,银行业的风险尤其明显。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及保险公司等资金提供方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可以分为三种:第一种是环境风险,这种风险是客观存在的,超出了资金提供方的控制范围;第二种风险是资金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和评估方法缺陷所带来的风险;第三种风险是道德风险。后两种风险是资金提供方控制的重点。例如:资金供给方应加大事前筛选项目的强度,这样可挑选更多高成功率的项目,减少低成功率项目的入选机会,提高项目履约的可能性。降低事后审查成本和抑制风险的产生。同时利用好大数据时代背景,尽快打造综合征信平台,切实破解信息不对称问题引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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