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观 念 基 础
壹公法和私法的关系一、 认真对待公法和私法的区分关系
二、 公法和私法区分的源起
三、 公法和私法区分的界标
(一) 主要区分学说
(二) 关于公私法区分标准的简评
四、 公法和私法关系的发展
(一) 社会法的兴起
(二) 宪法、人权基础及法的分层结构的确立
(三) 部门法理论和实践的发展
(四) 行政法的任务转向和范围扩张
(五) 私法的多样化和内部分离趋向
五、 我国当前应如何处理公法和私法的关系
贰民事救济权制度简论
一、 导言:民事权利的可救济性及自主化定式
二、 民事救济权的特点和基本分类
(一) 救济性形成权
(二) 救济性请求权
(三) 抗辩权
三、 民事救济权的行使期间问题
(一) 救济性形成权的行使期间
(二) 救济性请求权的行使期间
(三) 抗辩权的行使期间
四、 民事救济权和民事责任
(一) 民事救济权的媒介属性
(二) 债与民事责任的关系内涵
五、 民事救济权竞合与民事救济程序
六、 结语:深化民法的自我实现功能
叁罗马法的传统性和法律方法
——兼论中国民法新传统一、 罗马法的传统性重述
二、 罗马法的主要创造:成熟的法治传统
(一) 法律的权威至高无上
(二) 私法治法
(三) 私法制度中的权利本位和行为自治
三、 罗马法世代创造的法律方法
(一) 衡平创法的方法
(二) 法律具体设计中的单元化和系统化方法
(三) 救济辅助的方法
四、 中国民法新传统
(一) 法律伦理化障碍
(二) 中国私法展望
肆民法典体系问题探讨
一、 当下探讨民法典体系问题的意义
二、 历史遗产中的民法体系知识
三、 德国现代法学的民法体系观
四、 制订中的中国民法典体系思考
第二部分民 法 发 展
伍?治进程中的中国民法
——纪念《民法通则》施行20周年一、 “法治”的两个层面:形式的和实质的
二、 20年来中国的民事立法
三、 20年民事立法对法治进程的意义
四、 中国民法的前景与展望
(一) 如何步入制度化和生活化
(二) 如何转向“软性法治”
(三) 如何推进宪法改革
(四) 如何适度社会软化
陆中国市场经济法30年:规则嬗变与市场经济
一、 30年来中国市场经济法的发展及其特点
(一) 中国法制建设与市场经济法
(二) 新历史时期几次重要市场经济立法
(三) 新历史时期市场经济立法与法律实施的特点
二、 30年来构建的中国市场经济法律体系
(一) 民事法律体系
(二) 商事法律体系
(三) 经济法律体系
(四) 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五) 涉外民商法律体系
三、 30年中国市场经济法的观念和实践
(一) 30年市场经济法的观念嬗变
(二) 30年市场经济法的重大实践
(三) 30年市场经济法建设的意义
四、 WTO、全球化与中国市场经济法
(一) WTO的市场经济规则标准
(二) 中国加入WTO之后市场经济法律的制定和修改
(三) 尚未完成WTO内化的课题
五、 中国市场经济法的完善与展望
(一) 正在进行的市场经济立法
(二) 对未来的展望
第三部分主 体 理 论
柒法律主体概念的基础性分析
——兼论民法主体预定问题一、 导言
二、 法律的二重性:规范性和概念性
三、 法律基础概念传统理论之分歧:
义务概念理论与权利概念理论
(一) 法律分析对象的一元化现象
(二) 法律最基础概念的认识分歧
(三) 权利概念的法律史简略考察
(四) 哈特对义务概念理论的批评:法律多元性理论
(五) 德沃金的主张:权利概念的基础性
(六) 权利概念理论的优越性:更好地解释了法律效力基础
四、 权利概念背后:法律主体性
(一) 权利真的是最基础的概念吗?
(二) 传统分析法学的错误回答:否定法律主体性
(三) 法律动机考察:从权利和能力的设定动机可论证
法律主体性
五、 民事主体立法政策的历史分析
(一) 实在法分析的历史视角
(二) 罗马法的主体观念及个人主义主体观念肇始
(三) 1804年《法国民法典》近代个人主义主体观念
(四) 1900年《德国民法典》现代主体观念
(五) 民事主体制度合理化问题的历史辨析
捌民法秩序的主体性基础及其超越
一、 “民法主体预设论”的方法基础和论证过程
二、 认识民法主体性结构的特殊意义
三、 对传统民法的主体性结构基础的超越
玖自然人人格权及其当代进路考察
——兼论民法实证主义与宪法秩序一、 前言
二、 自然人人格权的两种立法体例
(一) 自然权利论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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