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群文工作》:
(四)加强文化遗产保护
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坚持保护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坚持依法和科学保护,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通过采取有效措施,使文化遗产保护得到全面加强,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文化遗产得到全面有效保护;保护文化遗产深入人心,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1.加强重要文化遗产保护
妥善利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成果,高度重视普查中新发现文物点的保护。加强遗址、文物保护单位和涉台文物古迹的保护管理,完善重大建设工程中的文物保护工作。充分利用“文化遗产日”和传统民俗节日,组织开展文化遗产保护系列宣传展示活动。
2.抢救濒危文化遗产
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濒危的文化遗产。加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维护修缮,2015年,完成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青礁慈济宫的修缮工作,排除其他文物保护单位的险情,逐步启动其他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工作。做好基本建设中的抢救性考古发掘和文物保护。
3.推进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
坚持政府引导支持、社会参与投入的办法,立足市场化运作,积极推进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内“青礁保生大帝文化”“新垵村红砖大厝传统民居与五祖拳”两个保护试点和“保生大帝信俗”、“新垵五祖拳”两个传习中心的建设。
结合“青礁慈济宫庙会”“蜈蚣阁讲香朝拜”等海峡两岸共有的民俗活动形式,积极推动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内文化要素的活态传承、保护和弘扬。
4.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和保护
抢救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一步开展非遗调查,特别是拆迁村落的民俗调查。用文字、录像、录音、数字化媒体等手段对保护对象进行全面、真实、系统的记录、整理、建档,编撰非遗丛书,并根据非遗项目研究、利用、宣传价值的大小,代表性的强弱,品位的高低,需要抢救的迫切程度等,申报市级、省级、国家级保护名录予以保护。
建立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注重扶持和培养非遗项目传承人,设立专项资金,对传承人的传承活动给予一定的经济资助和相应的荣誉。
恢复传统民俗活动,复苏民俗环境。利用保生大帝信俗、蜈蚣阁、送王船、新垵五祖拳等举办各种民俗文化节或武术赛事,提高群众的文化自觉、文化认同和文化参与,在群众积极参与中恢复原有的文化生态。
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永久性展厅,展示我区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具有代表性的民俗实物,以增进人民群众对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了解,推进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
(五)大力发展文化产业
加大文化产业资源整合和结构调整力度,发展重点文化产业,加快文化产业园区和文化产业集群建设,不断提高文化产业产值和占全区GDP的比重指标,促进文化产业成为我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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