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消费大国的地位,决定了石油金融市场的巨大潜力,必须建立相应的市场平台才能满足企业和社会的发展需要。现代石油市场是由现货市场、远期市场、期货市场等组成的多层次交易体系,其中,期货市场居于核心地位。作为国际大宗商品的定价平台,发展期货市场不仅是争夺大宗商品定价权的必需,还有助于获取全球战略资源配置的主动权,有助于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石油储备体系,对保障我国石油战略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当前,我国石油消费占世界的比重不断提高,在世界石油价格体系中的定价权亟待提高。一方面,现有的国际石油定价体系并不能充分反映东亚的石油供需格局,导致我国进口石油的价格偏高;另一方面,波动剧烈的石油价格也使国内企业迫切需要更为便捷的国内价格避险渠道,发展石油期货迫在眉睫。我国虽然有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以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四大期货交易所,但是和石油金融直接相关的期货品种尚未推出,间接相关品种也仅仅是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的燃料油期货而已。因此,在当前的形势下,应将建立我国石油期货市场作为实施国家石油安全战略和建立石油金融战略体系的重要内容,予以高度重视并尽快付诸实施。
具体而言,第一步是现货市场、中远期市场的建立。从市场主体角度来看,我国石油市场的主体资格逐渐放开,市场主体多元化趋势明显,石油产业的大规模重组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石油零售、批发经营的放开,带动了我国石油现货交易市场的活跃和交易量的扩大。目前,我国已有定位于现货中远期交易的上海石油交易所、大连石油交易所及北京石油交易所。但是,目前由于石油两巨头控制油品进口、炼制和市场供给,使现货市场上供需交易双方处于不对等的地位。在市场体系建设过程中,我国现货、期货市场发育不完善,导致二者都没有很好地发挥功能,现货和期货市场间出现了巨大缝隙。我国上述四大期货交易所如果能在成品油及石化产品中远期交易方面推出更多石油品种来弥补我国石油市场的不足,将推动现货集中市场的发展。
第二步是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石油期货市场。期货交易原本是现货交易基础上的一种衍生产品,但在国内期市发育缓慢的背景下,现有期货交易产品没有很好地发挥其应有的提升、指导、规范现货市场的功能。对我国这样的石油需求大国来说,参与以石油期货市场为主的国际风险市场的竞争是维护国家利益的必然选择。因此,当前应该把建立我国石油期货市场作为国家石油安全战略核心。而石油期货市场是建立在开放、竞争的石油市场基础之上的。一个健康运行的期货市场,需要在无垄断的情况下,供需完全靠市场来调节。目前,我国还不具备推出真正意义上的石油期货的条件。这主要是由于目前国内的石油产业和市场很独特,管制太多,垄断也太多,基本是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三大石油公司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来主导。石油市场中石油、石化寡头垄断的格局十分明显,市场缺乏主体多样性和利益多元化。在这种市场格局下,别的石油企业很难真正进入石油市场中来,推出石油期货交易便不能很好地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因此,要把市场组织起来,最基本的就是比较少的行政干预;要打破石油市场的垄断,培育市场主体;尽快丰富现有几大交易所的上市交易品种,扩大交易量,形成几家交易所有效竞争的格局;尽快创造条件推出石油期货产品,逐步形成自己的报价系统,积极融入全球石油定价体系,争取在10~20年的时间里,改变伦敦、纽约等交易所垄断国际油价的格局,逐步增大国内期货市场的国际影响,争取更多的国际定价发言权,达到规避风险、跟踪供求、调控市场的目的,正确、快速引导石油生产、经营和消费。
第三步是逐步推出石油衍生品场外交易(Over-the-Counter,OTC)。石油OTC多以现金交割,信用资质的建设是个关键。国内石油交易商必须有较强的信用评级,才能推动此类交易的开展和扩大。而且交易主体中大型金融机构如银行、基金的参与必不可少,目前只有部分国内银行获准开展金融互换交易,制度上还未放开金融机构参与商品衍生品交易,内资投资银行、商业银行等难以参与石油互换、期权等更复杂的衍生品交易。随着石油市场交易的开放,监管部门要鼓励金融集团投资石油衍生品市场,这将成为国内金融机构新的利润增长点。如果我国的石油市场能够提供足够的标准化金融产品,我国企业就不必或者减少到境外市场,特别是境外的场外交易市场上开展交易,其交易风险也将因此大大降低。总之,一个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规范、高效的多层次石油交易市场将是我国石油金融战略的依托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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