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在2013年lo月1日的正式实施,从国家法律上有力地规范了政府部门和经营者的行为并保障了游客的合法权益。旅游管理者、从业人员和学术界等各类人士对游客满意度和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工作的重要性也达成了基本共识,但一日游、天价海鲜、景区暴力、景区门票、游客爆棚等事件也折射出我国旅游服务质量体系建设仍不健全,存在一些长期难以解决的普遍问题。因此,大力推广成都、延安、黄山、郑州等地所探索出来的游客满意度提升经验,或有助于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经验之一:高度重视游客诉求。让千千万万的普通游客更加满意,是大众旅游发展阶段的必然要求,也是新一届政府发展理念在旅游领域的具体表现。将游客需求纳入到城市规划与运营体系中去,需要重点做两方面工作:一是将游客的需求增量叠加到城市的需求存量上去,统筹规划和建设交通、餐饮、娱乐等商业接待体系和游客问询、公共厕所、投诉救援、应急管理等公共服务体系。二是让旅游发展所带来的多元共生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引领城市运营体系特别是公共空间的现代化转型,让旅游成为城市化全新的发展引擎。
经验之二:构建游客与市民共享的生活空间。在国民大众为消费主体的发展阶段,旅游已成为老百姓的常态化的生活方式,广大游客往往以散客、自主、自助的方式融入地方居民的生活空间,都市休闲生活及其空间载体等非传统旅游资源越来越多地进入了旅游经济体系。非传统的旅游资源,即都市的生活和生产方式,特别是休闲生活及其空间载体越来越多地进入了旅游经济体系。游客消费需求的变化要求转变以“吃、住、行、游、购、娱”为核心要素的传统发展方式,要以常态化的工作方式打造高品质的“宜居、宜游”城市,倡导游客行为与市民空间的亲密接触和融合发展,建设当地百姓安居、异地游客共享的生活空间。
经验之三:完善面向大众游客的公共服务体系。全国游客满意度调查的游客评价对象是城市运营涉及的所有要素,评价时间贯穿日常生活的每一天。旅游大环境和旅游市场秩序不是旅游局一个部门就能做好的,需要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近三年每季度全国游客满意度调查工作组针对各涉旅部门和调查城市都有相应结果,需要区分影响广大游客感知的短期因素和长期问题,明确城市旅游服务品质提升在不同地区、行业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重点领域。当前要系统研究和全面提升旅游行业管理、旅行社和涨游价格三大领域的满意度,加快完善旅游信息咨询、旅游安全保障、旅游,行政服务等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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