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及南宋都城临安研究系列丛书:宋金交聘制度研究(1127-1234)》:
南宋使副之选择,由时局不同,情况亦不同。建炎、绍兴初,金宋交战,时局混乱,道路艰险;南宋派出的使节不断被金人羁留,因此,尽管使节待遇优厚,极少人愿意冒此危险,由此朝廷出重金,招募人员出使,出现了布衣出使的情况。绍兴和议后,情况则不同。金国优待使人,沿途又比较安全,出使金国遂为美差。
自绍兴十二年后,南宋逐渐建立起一套完备的外交制度。使节的选拔有了固定的程式:一般正使为高级文官,为某部侍郎借某部尚书或翰林学士充。副使为武官,为某州观察使或某州刺史、知阁门事借某军节度使充。偶尔也会有例外。在所有使节中,报哀使、遗留使及泛使的官位要高一些。例如,周麟之,绍兴二十九年(1159)以翰林学士充韦太后哀谢使。贺允中,绍兴二十九年以参知政事充皇太后遗留国信使。王纶,绍兴二十六年(1156)六月以同知枢密院事充大金奉表称谢使(泛使)。陈诚之,绍兴二十六年以翰林学士兼侍读充大金贺尊号使(泛使)。
南宋派遣的国信使节官衔要稍高于北宋。聂崇歧说:“宋之大使,多为郎中、员外郎或少卿监等五六品官,低者至派校书郎、太常博士等七八品京职;若三四品之尚书、侍郎及清贵著称之翰林学士,虽偶亦奉使,但前后仅二十余次.至两府执政则未闻有人国者。其副使多为诸司使副兼阀门祗候或通事舍人之类。”此为北宋遣使之特点。而南宋遣使则多数为四品以上官员,翰林学士充使节也不少见,甚至副相也有出使之例。例如绍兴十二年,万俟卨以参知政事任大金报谢使。同年,王次翁亦以参知政事出使金国。贺充中、王纶分别以参知政事、同知枢密院事出使金国,此前文已述。
使节出使有关国体,因此其官衔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折衷的办法就是借官,也称假官,即职位较低的人借一个稍高的官衔出使。出使借官制度,王曾瑜先生有所注意,认为“因出使者官位较低,或须借官,以显示使节之重要”,但他没有进一步研究。南宋使节中,正、副使都可借官,但若自身已是翰林学士或参知政事一类的高官,则不须借官。由于宋金两方记载有差,宋使节的官职非常混乱,但我们从这条材料可大致推测出南宋遣使的规律。《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六一记载:“丁丑,阎门请自今北使在廷,非侍从而尝借官出使,免起居。如见充接伴,即依所借官叙位。从之。”从这条材料我们可以知道:南宋遣使,正使最低规格应为侍从,即四品以上。而低于此规格的人,如中书舍人、起居郎、起居舍人之类必定要假官。《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一八六载:“丁未,起居舍人虞允文为贺大金正旦使。”“起居舍人”为其本官,此条史料亦没有提到虞允文借官之事。但由以上出使借官之规则,他必定要借一个侍从以上的官。《宋史》卷三八三《虞允文传》提供了明证:“(绍兴三十年)十月借工部尚书充贺正使,与馆伴宾射,一发破的,众惊异之。”以此知虞允文原官起居舍人,借工部尚书的名衔出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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