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诗学构建:概念、方法与体系<br> 一、诗学概念辨析<br> 蔡镇楚说中国传统“诗学”概念内涵“大凡有二:一是‘《诗》学’,即‘《诗经》之学’,……二是诗格之类诗学入门著作”。杨义认为中国传统诗学概念还有一种内涵,“指的是诗的智慧与作诗的能力。”后来有人用“诗学”来作为西方术语“poetics”的译语。西方的poetics有三层意义:最广义的和“理论”相当,次广义的指文学理论(文艺理论),最狭义的指有关诗歌的系统理论。<br> 既然“poetics”和传统“诗学”都有多重内涵,而且这些内涵不尽不同,那么将“poetics”笼统地译为“诗学”有时就不正确。译者可能不了解传统“诗学”的含义,径自根据poetics的词根poet和词缀-ics分别选择“诗”和“学”二字,将它们组成一个“新词”,以此作为poetics的固定译语。在poetics被作为第三义项使用时将其翻译成“诗学”,读者可以根据汉语的构词原则按照字面理解其意义,这样还是可以的。而当poetics被作为前两个义项使用时,就应该根据具体语境将其翻译为“理论”、“文学研究”(或者“文艺研究”)。学术研究的基本目标是使概念清晰化,最佳状况是一个术语具有一种明确的内涵。<br> 按照poetics的第三义项将它翻译为“诗学”,具有创造的成分。传统“诗学”术语并无“有关诗歌的系统理论”的义项,也没有其他术语有此义项,而且以“诗学”表示“有关诗歌的系统理论”符合汉语的构词原则;因此这种误译是一种有益的“误译”,是一种有贡献的创造。传统诗话中的“诗学”的三个义项可以分别用“《诗经》学”、“诗格”和“诗歌智慧(诗歌能力)”三个术语表示。通过这样一番清理,就可以将诗学概念初步确定为“有关诗歌的系统理论”,作为建立诗学理论的基础。考虑到诗学研究的方法和体系特点,可以将“诗学”概念界定为:依靠逻辑理性思维,通过对诗歌艺术研究而总结归纳出来的多维理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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