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流》首先安排了“音乐制度”的研究,它认为,“音乐制度的建立、乐人的变迁”是认识“奈良、平安时期的日本是怎样接受隋唐时期的音乐文化并使之日本化问题的关键所在”。所以,《东流》在第一章即以此开篇,并从日本最古老的乐舞教习机构“雅乐寮”开始其音乐制度衍变的论述。《东流》通过雅乐寮的变迁、中日音乐制度与乐人的比较,认识到隋末唐初的“音声人”被日本接受后“内质”发生了变化,“异化”为日本式的内容,并对其成因进行了“音乐文化土壤差异”的探讨。日本“内教坊”制度和内容虽来自中国,但它同“音声人”(乐工)一样,在传人日本后,逐渐改变了原来的“形态和性格”,朝着“自我理解的方向变衍和发展”。从以上两例比较看,《东流》的比较研究除注重音乐制度本身的述呈比较外,还着力于探讨“文化分歧的根源”、“文化土壤的差异”等深层哲理思辨,这更有助于认识日本接受中国文化的过程中所进行的“过滤”、“选择”和逐渐“融人自我文化”的过程。在“音乐体裁”方面,《东流》选取了“散乐”、“雅乐”、“声明”、“踏歌”、“女乐”等几方面进行了比较。《东流》认为,中国散乐衍变为日本能乐,蕴含着日本“对外来文化的接纳、理解、变化、深进等若干步骤”。日本的声明保留了印度和中国的“梵赞”和“汉赞”,还出现了日本式的“和赞”,“使声明完全脱离佛教仪式的独立艺术体裁”,是又一“日本化”了的艺术体裁。《东流》通过中日雅乐的比较后认为,中国传人日本的并非“堂上登歌、堂下乐悬、文武八佾”的大唐雅乐,而是如《破阵乐》、《兰陵王》、《春莺啭》等唐代燕乐,澄清了中日音乐在名称和实质内容上的差异。虽然踏歌是由唐人在日本宫廷传授的,但宫廷化的踏歌改变了其原来的“性格”,具有“朝殿乐”的作用,其“日本化”的衍变非常明显。作为中国房中之乐的“女乐”传到日本成了宫廷仪式音乐,完全改变了这一体裁的性格,女乐是日本文化“受纳层”对中国文化“日本化”衍变的文化土壤差异的又一体现。通过对以上诸艺术体裁的比较,《东流》认为,将中国音乐文化“国风化”、“和样化”,使之成为“自文化”的一部分,这种“文化触变现象”在奈良、平安时期的日本具有普遍性。
《东流》在中日乐器研究上采用一个流动的视野,将之放在时间和地域的双重坐标上,考察了它们“东西的衍化”、“古今的演变”。其视野之开阔、资料之详备、见解之独到,铸成了《东流》在中日古代乐器研究上的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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