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1.1.1 研究背景
世界大战后,产业政策成为欧洲经济政策的基础和核心,尤其是在“二战”期间严重摧毁的经济体中,产业政策被认为是支持这些国家经济结构向更强大的产业部门和综合部门转变的催化剂。在欧洲一体化进程初期,煤、铁等基础工业的转型成为主要的争论点。随着GATT国际贸易自由化回合谈判的进程,产业政策成为国际调剂器。从旧式的煤矿部门到传统的受到国际竞争威胁的劳动密集型部门,如服装和纺织等,通过合并、裁员及国际化战略等方法为这些部门提供经济支持,以谋求发展。在20世纪70年代和90年代,产业政策将重点转向了对高科技产业的支持。
20世纪70、80年代——从低技术到高科技的产业政策。在70年代,传统产业政策不再起作用,因为这些政策不能给部门或公司提高竞争力,并受到政策实施引发的工人失业的抵制。其实这个裁员不仅仅是国际竞争力产生的结果,也是技术进步引起的GDP或总就业人数的自然下降。这个去工业化的过程与发达国家转变为服务主导型经济的定位有关,因为生产力的发展速度远远大于服务业。
20世纪90年代——转向更系统化的创新政策框架。在过去10—15年,对研究、创新和社会经济发展间的关系的理解正在逐步转变。技术推动和需求拉动的部门解释逐渐在政策影响力中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建立在“知识和创新系统”之上的经济增长和福利提高。国家创新系统的既念在80年代后期出现,并由Frccman命名,用来描述日本社会各机构在“私人和公共部门活动租交流间发起、引进、改进、传播新技术”上的广泛一致性。在此基础上,L。11d、。l’I提出在新知识的创冶、传播和使用中相互作用的元素和关系或存在于、或根植于国家。之后,Nelson认为应更关注决定国家和公司创新活动交流的机构。显然这已民经将重点从部门角度转身了更广泛的创新政策框架。
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国已经进入了依靠科技进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全新历史发展阶段。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成为中国融人世界、中国在立足国情的基础上面向未来的战略选择。通过实施火炬计划等政策措施,我国成功地引入了高新区、孵化器、创业投资、创新基金、软件园等政策工具,中央各部门和地方政府也制定了多项政策和计划,为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成功切人知识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七大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作为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和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在此之前还制定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及其配套政策。在落实《规划纲要》的一系列政策中,最突出的是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配套政策中有近2/3是围绕促进企业自主创新而制定的,包括财税金融、政府采购、投资贸易、知识产权和引进消化吸收创新,等等。
实际上,建设激励创新的政策体系,营造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优越环境正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所在。与资金投入、项目支持、提供服务等传统手段相比,政策建设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支持更为重要,其原因在于政策在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方面具有长期性、普惠性、针对性和引导性等突出优势。
但任何政策都有其长处,也存在潜在的弱点,如果缺失其他政策的支持,大部分政策从长期来看是相对无效的。政府必须根据特定政策环境和政策目标的要求,持续进行创新政策协调与互动。为履行这一使命,政府需要在宏观决策和微观执行两方面进行坚决、持续和均衡的改善。从长周期看,某些国家和地区保持高的经济增长率,要归功于他们更为成功地利用了新兴技术的发展机会。这一认识得到了广泛认同,但令政府决策者困惑不解的难题是到底采取哪些政策措施,才能促进而不是阻碍新兴技术发展。如果能深入认识各类政策工具的机制、过程和效果,进而为构建自我可持续的创新体系提供决策依据,无疑将有助于发挥科技促进方展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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