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高级检索
高级搜索
书       名 :
著       者 :
出  版  社 :
I  S  B  N:
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意大利反腐败法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802169647
  • 作      者:
    黄风译
  • 出 版 社 :
    中国方正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3
收藏
内容介绍
  2012年11月6日意大利颁布的第190号法律,即意大利反腐败法,是意大利针对本国公共行政管理领域的腐败现象而制定的为预防和惩治公共行政部门腐败和违法行为建立起的一套法律。该法律被意大利学者们认为是十几年来较为全面的关于廉政问题的立法改革,它以“重新磨砺的锋刃”向腐败再次宣战。这部最新反腐败法试图遵循“综合治理”的理念,结合《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以及欧盟数项反腐败公约的要求,从提高行政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建立内部廉政监控体系、实行反腐败纪律问责制、加强对腐败犯罪的刑事打击力度等角度,创建和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意大利的反腐败立法、实践和经验,对于我国的反腐倡廉工作有着直接的参考和借鉴意义。
展开
精彩书摘
  67。授权政府,自本法律生效之日起4个月内,颁布一项立法性命令,进一步确定,除第66款列举的职务外,还有哪些职务包括在与其有直接合作关系部门的职务必须实行留编供职,在制定上述立法性命令时应遵循以下原则和指导性标准:
  (a)考虑与普通司法制度、行政司法制度、审计司法制度、军事司法制度以及国家律师制度相关的体制和职能的差别和特性;
  (b)职务的任期;
  (c)与行使职务相关的工作责任连续性和负担;
  (d)在所属行政部门行使的职责与因留编供职所行使的职责之间发生利益冲突的可能性。
  68。除第69款规定的情况外,普通法院法官、行政法院法官、审计法院法官和军事法院法官以及国家律师和检察官留编供职的时间不得超过10年。在任何情况下,上述留编供职不得对其在所属编制内接受的职位造成任何影响。69。除第70款、第71款和第72款的规定外,第68款的规定也适用于在本法律生效之日仍然担任的职务。
  70。第66款至第72款的规定不适用于政府成员、选举产生的职务,包括在自律机构中的职务,也不适用于各类国际法院的组成人员。
  71。对于经2008年11月13日第181号法律转换和修订的2008年9月16日第143号法令第1条-2第4款规定的职务,即使是在本法律生效之后授予的,第68款规定的期限仍然自本法律生效之日起计算。
  72。如果普通法院法官、行政法院法官、审计法院法官和军事法院法官以及国家律师和检察官履行职务的时间在本法律生效之时已经届满第68款规定的留编供职的最高期限,或者在本法律生效后该期限届满,则被认为留编供职的时间直至有关职务、立法工作、委员会工作或者任职机构所交任务结束之时。如果相关职务未规定任职期限,留编供职的时间被确认为本法律生效的后12个月以内。
  73。第67款规定的立法性命令草案应被提交议会两院,以便听取议会专门委员会的意见,该意见应当自上述立法性命令草案提交之日起30日内发表。如果上述期限届满时议会专门委员会未发表自己主管范围内的意见,则可以颁布上述立法性命令。
  ……
展开
目录
第1条 关于预防和惩治公共行政部门腐败和违法行为的规定
第1款 立法目的
第2款 国家反腐败机关的指定及职能
第3款 国家反腐败机关的监察权
第4款 公共职能司的职责
第5款 预防腐败计划的制定和相关的培训
第6款 行政长官对反腐败计划的支持
第7款 预防腐败负责人的指定
第8款 公共行政部门预防腐败三年计划
第9款 预防腐败计划所涉及的事项
第10款 预防腐败负责人的职责
第11款 反腐败培训
第12款 对反腐败负责人的纪律问责
第13款 对反腐败负责人的纪律处分
第14款 反腐败负责人的年度报告
第15款 行政透明性原则
第16款 需要透明的特别事项
第17款 招标中廉洁保证
第18款 不得担任仲裁职务的人员
第19款 公共合同中的仲裁条款 
第20款 涉及公共参股公司的仲裁
第21款 任命仲裁员的公开和轮换原则
第22款 为公共行政部门间争议案件任命仲裁员
第23款 为公共行政部门与私人间争议案件任命仲裁员
第24款 仲裁员报酬的限额
第25款 有关规定的不溯及既往
第26款 公共行政信息的网上公布
第27款 公共行政信息的报送
第28款 对行政程序期限的遵守
第29款 公共行政部门电子邮箱的公布
第30款 公共行政信息的查询
第31款 对需公布的公共行政信息的确定
第32款 招标信息的公布
第33款 对违反信息公布义务行为的问责
第34款 信息公布条款 的适用范围
第35款 行政公开与透明的基本要求
第36款 行政公开与透明的宪法依据
……
关于第1条的注释
第2条不变条款
意大利预防和打击腐败的最新立法
展开
加入书架成功!
收藏图书成功!
我知道了(3)
发表书评
读者登录

请选择您读者所在的图书馆

选择图书馆
浙江图书馆
点击获取验证码
登录
没有读者证?在线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