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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中山大学法律评论.第10卷·第2辑.Vol. 10, No. 2(2012)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1849649
  • 出 版 社 :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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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中山大学法律评论(第10卷·第2辑)》试图从该特定角度进一步去揭示中国通过法律的治理的某个角度的面相,检讨其法治化及制度改造的逻辑。本主题研讨组织的三篇稿件,论及中国法律治理实践中的“命案必破”、“诉前联调”和“涉诉信访”的制度改造的问题,作者立论的重心及观点乃至论证逻辑各异,且分别从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多维视角展开各自的研讨,但这些讨论在一定程度上均涉及了本主题研讨提出的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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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很高兴今天有这么多教授和博士来参加这个学术报告会,而我报告的主题目前还是一个颇受质疑的观点。我们平时可以看到很多关于法律行为的文章,但是“绝对法律行为”则是我创造的一个新概念,这是我多年对德国物权行为理论思考的成果。2000年我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跟随梁慧星老师攻读民商法博士学位,最初我想针对德国物权行为理论进行分析检讨,并以此作为我博士论文的选题,我自信能够写出点新东西。当我和梁慧星老师谈了我的想法以后,梁老师不太支持。梁老师对我说:“你的第二外语是法语,不是德语,即使针对物权行为理论能够研究出点新东西,别人也会批评你使用的是二手资料”,我接受了梁老师的意见,最后把博士论文的选题确定为“法国不动产担保物权研究——兼评法国的物权变动模式”。我之所以更换选题,还有一个没有说出口的现实考虑,大家都知道,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孙宪忠老师是物权行为理论的支持者,梁慧星老师是物权行为理论的反对者,而我想走的又是第三条道路,这样在博士论文答辩的时候就可能遇到尴尬。
  博士毕业以后,我一直没有停止对物权行为理论的思考。萨维尼的物权行为理论困惑了我很长时间。我在研习物权行为理论的时候,我发现其中有智慧的闪光,同时也隐隐约约地感到它似乎有些缺陷。我们去市场购买一块手表,根据我们生活中的一般观念,我之所以取得手表的所有权,那当然是基于买卖合同。但是根据德国著名法学家萨维尼提出来的物权行为理论,问题要复杂得多。萨维尼从物权和债权的区别人手,把买卖过程区分出两个相互独立的法律行为:债权行为和物权行为。买卖合同属于债权行为,它只能引起债权变动,而不能引起物权变动,也就是说,买卖合同只能引起债权法律关系的变动,而不能引起物权法律关系的变动,当然也就不能引起手表所有权的转移。那么究竟是什么引起手表所有权的转移呢?萨维尼认为,交付行为中存在移转所有权的意思表示,交付行为是个独立的法律行为——物权行为。按照萨维尼的物权行为理论,手表所有权的取得不是基于买卖手表的合同(债权行为),而是基于手表的交付(物权行为)。这样萨维尼就进行了物权行为和债权行为的区分,显然物权行为是债权行为之外的独立的法律行为,它具有独立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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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编者按语
·主题研讨·
·欲求与回应:“对症下药”的制度改革?——理解中国法律治理逻辑的一个角度·
王凤涛 法律欲求的执行水平——激励、威慑与“命案必破”
苏汶琪 诉前联调机制的正当性分析——以广东省基层法院的实践为例
瞿卫东 陈青 渐进式回应:六西格玛理论视角下的法院涉诉信访工作流程改造——以广州市法院为研究样本
·论文·
林少伟 论公司利益:一种普通法的解读
·评论·
周蔚 论证据的相关性
张亮 论反倾销中实质性阻碍的确定
童汉明 《儒林外史》中的清代妻妾关系
·论坛·
于海涌 破解德国物权行为理论的谜题——绝对法律行为的构建与思考
·争鸣·
孔潮丽 法律典籍整理研究常见问题探讨——以《〈唐律疏议〉笺解》为分析样本
·阅读经典·
(一)·读书:文本及方法·
谢晓尧(主持)读书:文本及方法
李建星 读书会:非典型阅读方式的意义
陈龚文 知识编码:悄无声息的阅读革命
林良倩 学科互涉与跨界阅读——“企业是什么”读书札记
段芸蕾 技艺之术的认知基础——以特许经营为例
陈新书,为什么要“读”?
(二)·一本书的数十年、数百年
曹志勋 中调浓郁,尾调逸香:从品味《对抗与判定——日本民事诉讼的基本结构》谈起
□关于法学学术研究的倡导(三):警惕两种“边缘”现象
□稿约与注释体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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