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学到现代建筑学,从狭义建筑学到广义建筑学,从建筑学的学科本体到,各种边缘交叉学科,从建筑认识论到设计方法论,等等,它们无不为建筑创作提供了大量值得研读汲取的宝贵精神食粮。然而,就当前中国建筑创作理论领域的总体状况而言,仍然是“引进”、“拿来”者多(作为向西方发达国家学习现代建筑的初级阶段,这是无可非议的),借鉴创造、独立建构者少;“分散”、“零星”研究者多,整体综合、系统分析者少;论及“表象”、“形式”者多,触及建筑内涵和探求本质者少。“建筑创作学”的提出及其理论的系统建构,将能从一个重要方面填补建筑理论空白。它能通过广泛占有理论素材,在宏观建筑理论和具体创作实践之间建立联系,又能自成一体,独树一帜,形成以建筑创作为中介的学科理论分支,从而使之成为建筑学理论大家庭中的重要一员。如果把宏观建筑学比作一张大网,那么,“建筑创作学”则犹如一根纲绳,它有利于将相关的各种宏观建筑理论知识收拢收紧,达到融会贯通,为我(建筑创作)所用。而有关“创立中国特色的建筑理论体系”的提出,更为“建筑创作学”的建构指明了方向,它应该且能够成为这一理论框架中的一个举足轻重的“子系统”。
(3)教育背景:就我所经历的建筑教育及其设计教学而言,可以说相当长一段时间,往往是就设计论设计,就原理讲原理。其所涉及的设计课题,诸如教学初期的小品建筑、幼儿园、小学校、小住宅,教学中期的俱乐部、图书馆、小型展览馆、博物馆,再到后来的剧场、文化中心、旅馆、公寓楼、建筑综合体、住宅小区及居住区等,其所涉及的理论教学均是针对建筑类型进行就事论事式的原理讲述。至于教学中用以指导参考的“建筑设计原理”教材,则常限于对建筑的总体布置、功能组织、交通流线、空间组合和立面造型等常规内容进行一般性的罗列介绍。显然,这样一种“原理型”设计理论教学模式,并不能完全适应和满足建筑创作的实践训练和理论要求。“建筑创作学”的建立将能跨越各种建筑类型,超越常规设计原理,提升设计教学的理论层次,并能汲取相关课程的某些理论内容和方法,以便使学生在设计创作训练中加以综合掌握,学以致用。总之,结合中国建筑教育实际,旨在建立一门可教可学、可知可行的建筑创作理论知识体系,这同样是我们提出“建筑创作学”理论建构的一大初衷。
2)理论宗旨
在建筑创作研究和教学实践中,我们把“建筑创作学”的理论宗旨概括为以下八字,即启“思”,明“理”,悟“道”,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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