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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被误读的信托:信托法原论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309070484
  • 作      者:
    高凌云著
  • 出 版 社 :
    复旦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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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高凌云,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山东省烟台市人。华东政法学院国际法学学士,新加坡国立大学比较法学硕士。美国威拉姆特大学法学博士。美国纽约州、俄勒冈州律师,比利时根特大学法学院、美国密歇根大学和哈佛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美国American Law Reporter(ALR)International的合约撰稿人,出版《英美法:案例分析与法律写作》(上海人民出版社)、《英美法:合同、侵权与审判实务》(上海人民出版社)以及《Chinese Business Law》(美国Thomson West法律出版公司)等专著和教材。并在国内外法学期刊发表十多篇论文。主要研究和授课领域为比较法(民商法、信托法)和国际金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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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被误读的信托:信托法原论》从比较法的角度探讨了英美国家的信托制度在我国的法律、社会及文化环境下应该有的生命力。《被误读的信托:信托法原论》不仅从理论上探讨信托法的原理,更从实务角度分析了信托的运作以及可能产生的纠纷及其解决办法,既介绍了英美国家的案例,也分析了我国现有的有关信托纠纷的案例,尤其提供了信托文件的文本,并详细分析其重要条款,给信托司法介入提供了便利。《被误读的信托:信托法原论》另一个重要特点是通过生活中的实例分析了民事信托在我国民众生活中的重要性、必要性、可操作性及其可能实施的广阔空间,鲜明地提出和反复论证了民事信托就是商事信托的基础、商事信托的原则大都是从民事信托原则发展起来的观点。最后还对我国《信托法》进行逐条点评,然后提出修改、补充和完善的若干建设性意见。全书稿资料来源丰富,既有国外原版著作和判例,也包括国内专著与论文,还包括国内法律判例以及实务部门的第一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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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在英国《用益法》颁布之前用益比积极信托更为常见。当时的英国对土地所有权附加了许多负担。国王将土地分封给大臣,这些大臣又将土地分封给更小的封臣,层层分封直至最终的佃户。这些封臣叫作土地的领主。根据当时盛行的封建制度,国王和等级较高的领主对分封出去的土地享有各种附属权利,这些附属权利包括收费权、监护权、婚姻决定权、先占权及没收权等。例如,当土地被传给年满法定年龄的继承人时,土地的领主有权收取一笔继承金;当土地被传给未满法定年龄的继承人时,土地的领主对其有监护权并拥有在其成年后决定其婚姻的权力;当土地的所有权人犯有某些罪行时,土地的领主可以先占或没收土地,等等。另外,寡妇和鳏夫对死亡配偶的土地拥有部分所有权。这些附属权利给佃户带来了沉重的负担。为了逃避这些负担,人们开始想办法把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因为这些负担只附属于土地的所有权,而通过把土地的所有权授予他人,自己只保留使用权——即用益,人们就可以不受领主的附属权利的约束。因此用益就应运而生。
  概括而言,用益即是财产(当时主要是土地)所有人将财产交由用益受托人持有,由受托人凭良心将该财产及其收益交给用益受益人的一种设计。如上所述,用益的出现主要是为了避免当时的封建制度对土地所有权所附加的沉重负担。通过用益的设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被分隔并分属于不同的所有人,从而领主无法行使其对土地的各种附属权利。然而,由用益受托人所持有的法律所有权有时间限制,一旦受托人死亡,领主又可以针对土地强制行使其权利。为了避免这种情况,人们就将土地授予多个共同受托人,如果某一受托人死亡,土地的法律上的所有权将由其他受托人持有,这样土地上附带的负担一般就可以避免了。用益之所以被推广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即用益使得教会可以拥有房产和土地利益。当时的法律禁止教会拥有土地,因此信徒们就利用用益设计使教会成为土地的受益人。另外,用益设计还给予土地所有人生前转让土地和死后通过遗嘱处置不动产的更大的自由和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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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导言
第一章 信托作为一种制度性安排
一、什么是信托
二、信托的起源与发展
三、现代信托的目的
四、信托的特征
五、什么不是信托
六、信托的分类

第二章 信托作为一种组织形式
一、设立信托的方式
二、信托成立的要件
三、信托成立的抗辩
四、信托的期限
五、信托的变更与终止

第三章 信义关系中受托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受托人的权利
二、受托人的权力
三、受托人的义务
四、受托人的责任与受益人的救济

第四章 信托的运作
一、信托的管理与分配
二、信托当事人的债权人的权利
三、信托税收制度
四、信托公示制度

第五章 明示信托
一、生前信托
二、遗嘱信托
三、保护性信托

第六章 默示信托
一、归复信托
二、推定信托

第七章 公益信托
一、公益信托的目的
二、对公益信托的限制
三、公益信托中的近似原则
四、公益信托的监管

第八章 商事信托
一、商事信托的性质
二、商事信托与传统信托的区分
三、商事信托的用途
四、用于资产证券化交易中的商事信托
五、用于投资基金交易中的商事信托

第九章 国际财产保护信托
一、国际财产保护信托的特点
二、如何设立国际财产保护信托

第十章 信托在我国
一、我国实践中的信托文本
二、我国已出现的信托纠纷
三、对我国《信托法》的点评
四、我国信托法的将来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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