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为实体概念和属性概念的“体系”
“体系”原意是指若干有关事物互相联系互相制约而构成的一个整体。从其能指的一般意义表述中,我们可以总结和归纳出其作为体系的共同特点:作为对象的诸要素之间既可以互相联系,又可以互相制约,并可以自足地构成一个有机整体。对照而言,“文论体系”当也是指有关文论中若干概念、范畴、观点和命题等具体内容之间互相联系互相制约而构成的一个有机的理论整体。作为言说对象的文论中所包含的概念、范畴、观点和命题等具体内容的有机性,即联系性、制约性和自足性,既是其可以构成体系的特点和条件,同时也是判断其体系是否存在的标准和依据。
“体系”一词,是一个具有多重指向能够贯通二元世界的语言符号。它是指若干有关事物或某些意识相互联系而构成的一个整体。其所关涉的对象起码应该居于两个世界:一个是居于客观世界的若干有关事物相互联系而构成的一个整体;一个是居于主观世界的某些意识相互联系而构成的一个整体。而文论作为一种精神客体,在探讨其体系问题时,不可避免地要涉及承载和维系其存在并使其得以彰显和呈现的话语及文本的体系问题。鉴于作为文论物质载体的话语及文本乃是文论的外在表现,所以言及文论体系时,可以将文论自身的思维体系称为文论的内在体系,将其话语及文本的体系称为外在体系。外在体系与内在体系之间,在存在问题的关系上,表现为一种充分而非必要的条件关系;而内在体系与外在体系之间,则表现为一种必要而非充分的条件关系。概括而言,二者之间是一种现象与本质的关系。因此,尽管言及文论的体系,同时可以并涉其内在体系和外在体系,但既然文论在本质上属于一种精神客体,那么,我们通常所说的文论体系,当专指文论的内在体系;文论体系的有无问题,也应该是指其内在体系有无的问题。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