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供给结构的层面上来看,老年社会福利领域中的责任结构呈现的是从二元状态向三元或多元状态转型的过程。所谓二元状态是指“国家”与“家庭”共同承担了老年社会福利的绝大部分责任,其中国家主要是物质保障的责任,而家庭主要是生活照料的责任。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的转型,国家承担的责任在减小,家庭承担的责任在加大。民间力量开始发展,但比较缓慢。因而老年福利领域呈现出的是一个“准”三元格局,它是不稳定的,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三元格局。进入新时期后,社会福利社会化政策的进展突显了国家在养老中的责任,国家开始以积极的姿态投身老年福利事业,并且希望以支持民办养老机构的形式促使民间力量获得发展,同时“最大限度地发挥家庭的福利服务功能和作用”①,其目的是形成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多元格局。
但是在这一“多元供给结构”的表面之下,还是多元化实施结构的建构。即国家、民间力量和家庭之间形成有效的互动,政府转变责任角色,以管理、支持的方式推动民间力量为老年人提供无偿、抵偿或市场化的服务,但对家庭和老年人则予以资金上的支持,增强其选择服务的能力。多元化实施结构在改革初期并未真正形成,国家仅从有限的程度上去保护家庭、管理民间机构,缺乏真正有效的多元互动,因而导致民间力量发育缓慢,福利责任结构出现失衡。但是进入新时期之后,国家与民办机构的互动开始增强,政府与民间组织合作的可能越来越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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